<
>
您的位置:物业之家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关注 > 正文

安徽省开展为期3个月的物业服务提升行动

2016-10-31 01:34 来源:中安在线 阅读:人评论

A-A+

近年来,有关物业方面的问题和矛盾频出。如何提升物业服务已成为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近日,记者从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为贯彻实施新出台的《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从10月1日起,全省开展为期3个月的“物业服务提升”行动。

《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如何落地实施呢?安徽省住建厅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的通知》,对具体的落实工作做了具体部署。

集中治理违章搭建、毁绿种菜等问题

从10月1日起,全省开展为期3个月的“物业服务提升”行动。其中,重点围绕住宅室内装修、违章搭建、毁绿种菜、违章停车、小区治安、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服务项目退管、物业服务合同履行不到位等问题开展集中治理。

各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动员和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街道、社区,共同参与到行动中来,积极受理业主投诉,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集中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管理和服务存在的突出问题。

落实物业服务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为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通知》要求落实物业服务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坚决淘汰信誉差、服务水平低的企业。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承接查验,对发现的开发建设问题坚决责令整改。

同时,抓好物业管理规范化示范项目创建,培育一批具有示范作用的物业服务项目和物业服务品牌。业主的评价意见则作为对物业服务企业考核评价的重点内容。

解决专项维修资金申请难、使用难问题

《条例》规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人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因此,《通知》要求各地要制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服务流程图,规范专项维修资金申请、审批和监督管理程序和服务时限,切实提升服务效能,解决专项维修资金申请难、使用难的问题。要加强账户管理,及时公开和公示资金交存、使用、结存等情况。对代管的维修资金,要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银行作为专户管理机构,并把资金保值增值等指标列入招标条件。要会同财政部门加强维修资金监督检查,确保维修资金存储和使用安全。

此外,针对物业管理牵涉的部门众多这一状况,《通知》要求各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督促街道(乡镇人民政府)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城市管理、公安、工商、环保、卫生、城乡规划、园林等部门,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治安消防、环境卫生、房屋使用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落实执法管理进小区,建立违法行为投诉登记制度,依法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行为。

附:新版《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解读

  • 收藏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