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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普通住宅物业费小区停车费出台新标准【2】

2017-05-02 15:15 来源:水母网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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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物业服务标准

4级“综合管理服务”标准

(一)业主入住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向业主提供物业服务手册;

(二)承接项目时,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查验,验收手续齐全;

(三)客户服务接待场所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其它时间设置值班人员;设置并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

(四)24小时受理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报修;急修20分钟内到现场处理,一般修理1天内完成(预约除外);

(五)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投诉在2日内答复处理;

(六)住宅小区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资格,有4年以上的物业服务工作经验;

(七)实行酬金制物业服务收费方式的,每年至少公布2次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八)能提供多种便民服务,如配备雨具、配置手推车、短时间内物品存放、邮件收发、信息咨询等;

(九)有条件的每年开展3次社区文化活动,节假日有专题环境布置;

(十)每年的沟通面不低于小区常住户的60%,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达75%以上,对不满意事项进行分析、整改、回访,不满意事项回访率达75%,处理率达85%以上。

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维修、保养服务标准

(一)公共照明:1.院落、楼道照明每月巡查1次,及时修复损坏的开关、灯口、灯泡;2.保持公共照明灯具清洁,院落照明灯按时开启;3.公共照明系统控制柜、线路、灯具综合检修每年1次,保证无损坏组件;灯具基本无损坏、无变形,完好率85%以上。

(二)电梯:1.电梯设备运行情况定期巡查,建立记录;2.载人电梯24小时正常运行;委托专业电梯维保单位按质监部门要求定期对电梯进行保养,每年进行安全检测,并在轿厢内张贴《年检合格证》。对维保单位保养工作进行监督,保存相关记录;3.电梯发生故障,物业管理人员应及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进行修复;发生困人或其它重大事故,物业管理人员应立即通知电梯维保单位,并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开展应急处理;物业服务企业保存相关记录。

(三)生活供水:1.泵房设备运行情况定期检查;地下室、管道井等部位明装管线、阀门巡查每月1次;2.水泵、阀门全面检查、检测、保养每年1次;水泵润滑点注油每月1次,水泵、管道等除锈、防腐、刷漆每年至少1次;3.水箱、水池每年清洗2次,检查保养附属配件;4.水箱、水池管理具备一箱一卡;上人孔盖板完好并加锁;溢流管口安装防护网并完好;每年秋冬季对暴露水管进行防冻保温处理,确保供水的安全性;5.泵房通风良好,无杂物存放,能有效防止蛇鼠等小动物进入。

(四)雨污水排放:1.公共污水管道每年检查1次,视情况进行清通;2.雨水管道、化粪池等部位每半年检查1次,视情况进行清通;3.污水提升泵每年检查保养1次,定期对化粪池进行清挖、清抽,集水坑定期清理;4.雨季前对屋面天沟、落水口及雨水管进行清理清挖;5.不定期对铸铁雨污水井盖、明装雨污水管道进行除锈、刷漆,损坏井盖及时更换。

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服务的相关级别标准

(一)制定房屋管理规定、房屋维修养护制度、小区巡检制度、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二)每年第四季度制定下一年度维修养护计划;

(三)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前,物业服务企业应与其签订装修协议,告知装修须知,并监督装修过程。对违规装修、影响房屋外观、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及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四)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及时劝阻,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

(五)每年对房屋结构、涉及使用安全的部位进行1次检查并有记录,发现损坏及时告知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安排维修;

(六)每季对楼内公共门窗进行1次巡视,保持玻璃、门窗配件完好,开闭正常;

(七)每季对路面、侧石、窨井盖等设施进行1次巡检,发现损坏及时告知相关业主、业主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并安排专项维修,要求窨井不漫溢,井盖不缺损,能正常使用;

(八)适时清理、清掏楼外雨、污水管道及地面排水沟,并保持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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