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物业服务企业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豫建房管【2017】1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自2017年5月5日起至9月30日,我市对2016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取得营业执照、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承接管理物业项目且正在持续经营的289个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在市、县(区)房管部门精心组织、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的积极配合下,监督检查工作如期完成。从监督检查的结果看,全市大多数物业服务企业能够诚信守法经营,项目管理服务到位,业主比较满意,合格以上企业共计287个、占99.3%。但从监督检查过程看,个别县区对监督检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监督检查标准不严,抽检项目达不到规定比例;个别物业服务企业人员流动过快,通讯联系方式不畅,不及时参加监督检查,业主投诉量较大且负有相应责任。为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现将监督检查结果公告如下,供建设单位、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