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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物业维修资金向业主分红

2017-12-26 15:35 来源:新疆晨报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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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开始分红了。从12月22日起,首府部分业主将陆续收到2017年度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分红短信。

22日,记者从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维修资金监管办了解到,12月21日,该局对2017年度全市缴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73.48万户业主进行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分红,维修资金增值收益达2.44亿元。

据了解,2017年维修资金综合收益率在2016年度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达到了4.0326%,比上年增长7.7%,收益分配利率比人民银行一年期基准利率(1.5%)提高了169%,比专户管理银行一年期利率(2.25%)提高了近80%。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又称房屋的“养老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乌市从2000年开始筹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至今共归集了65.6亿元,全市共有1793个小区、73.48万户业主缴纳了维修资金。

乌市从2013年起连续5年增值收益分配率远高于银行一年期利率,并将增值收益每年按时分配到业主维修资金账户中,很大程度缓解了业主续筹维修资金的压力,保证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和更新、改造资金的来源,最大化地为业主维修资金保值、增值。

数据显示,乌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2013年综合收益率为2.55%,2014年为3.44%,2015年为3.545%,2016年为3.746%,2017年为4.0326%,增值收益呈现逐年提高的趋势。

乌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分红主要采取活期和定期两种方式。按照《乌鲁木齐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当年交存或者使用的业主分户账按照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其余未发生变动的业主分户账按照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为充分保证业主权益,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维修资金监管办在保证支取、支用需求资金的情况下,对各时段的增量资金和分时段到期的存量专项维修资金展开组合存款,滚动进行,合理运作资金。经统计测算,2017年参与活期结息的业主12.29万户,分红资金214.33万元;参与综合收益分配的业主61.19万户,分红资金24182.23万元,比上年增长27%。

从12月22日起,凡是在维修资金业务受理窗口预留过信息的业主将陆续收到维修资金账户短信信息,业主可详细了解个人维修资金账户的增值收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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