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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物业企业信用评价将每年公布

2018-07-31 10:30 来源:扬州日报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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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关系每位业主切身利益,目前扬州已有328家物业公司,这些物业公司管理着扬州数以千计的物业项目。如何规范物业管理,有效促进物业服务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发展?记者从我市房管部门了解到,为了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我市房管部门将制订《扬州市区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并统一使用江苏省物业服务企业和人员信用管理系统。

问:为何出台?

加强物业行业监管,规范物业行业水平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日趋提升,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的物业服务已成为当今热议话题。今年3月,国家住建部正式发布文件废止《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新成立的物业企业只要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包括物业服务就可以正常营业,无需再申请资质。

“不过从监管层面上来看,未来物业服务市场如何监管则成为各方关注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促进物业服务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我市房管部门从2017年便开始着手起草《扬州市区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据了解,在《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扬州市住宅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托下,市房管部门学习兄弟城市经验,同时采纳县(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物业服务企业意见和建议,目前《扬州市区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正在进一步征询各方意见。

问:有何约束?

物业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每年将予以公布

据悉,《扬州市区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主要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的信用信息的征集、评价、使用和监管。由企业自行申报基本信息,房管部门结合日常投诉、街道(乡镇)和区局征集的信用信息及考核考评情况,对企业和项目经理进行分数汇总,按照年度成绩评定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而项目经理的信用评分主要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协助区(功能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采集。

市房管部门相关人员透露,物业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和项目经理信用记分结果,每年将予以公布,这将直接影响物业企业今后的评优评先、招投标等工作,以及项目经理的任职评定等。

问:如何监管?

加强信用管理系统建设,助力平稳实施

记者了解到,作为《扬州市区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实施的前提,江苏省物业服务企业和人员信用管理系统建设已近两年,下半年,省系统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功能。

目前,我市有物业服务项目的企业已全部进入系统,基础数据的录入已完成二分之一以上,总体进度位于省前列。

市房管部门相关人员强调,该系统将形成2018年度的信用分,企业不填报或不如实填报信息将影响企业的信用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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