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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 物业有压力缺动力

2012-07-25 11:21 来源:南方都市报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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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州市城管委公布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时间表,其中,2011年先行推广的16条街道的“截止期限”是今年7月,并且要于今年建成示范区域。不过,记者连日走访发现,这些先行小区的垃圾分类还有数道“坎”要跨越,其中之一就是解决物业服务公司的动力问题。

在近期召开的《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修订座谈会上,关于物管要设置分类垃圾桶的问题再次引发热议。参与垃圾分类成本太大,动力机制依然阙如,成为物业服务公司普遍面临的现状。

样本走访:海珠区沙园街道广重小区

物业费涨不了,没钱购置分类垃圾桶

日前出台的市城管委时间表显示,作为2011年第一批先行推广的街道,沙园街道今年7月就要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听闻这一消息,小区物管负责人刘小姐表示“压力非常大”。

事实上,单是分类垃圾桶的配置就让物业服务公司感到压力重重。物业服务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整个小区有八九十栋楼,每栋有9层,只有一栋楼在每层设置1个垃圾桶,其他数十栋楼都没有放置分类垃圾桶。

刘小姐向记者道出了原因:物业服务公司没有资金购置分类垃圾桶。广重小区现在的物业费是每月1平方米0.7元,开展垃圾分类以后没有涨,居民也不会同意涨价。“小区里的宣传单张和分类桶都是街道出钱设置的”。

缺乏资金投入,环卫工人手没增加,工资也涨不了。可是,自2011年4月开展分类以来,环卫工人的工作量大大增加。“以前1小时可以干完的事情,现在要用1.5小时才能干完。”刘小姐介绍,工人要把居民一袋袋的垃圾打开后做分拣,还要分类收集、运输,工作量相应增加,可是并没有相应增加工资,导致工人经常抱怨。

居民和物管人员普遍反映,小区垃圾减量效果并不明显。“光喊口号没有用,在经费方面,街道、居委要多多支持”,刘小姐呼吁。

天河区林和街侨怡苑小区

资金不足,物业费相应地提高

天河区林和街的第一批垃圾分类示范小区——侨怡苑于去年4月就开始实施垃圾分类。

共有1325户居民的侨怡苑小区,常住人口只占20%,其余的则是流动性较大的租户和商户。在垃圾分类上,虽然知晓率高,但是居民的参与率却不高,很多商户和租户都抱着无所谓和事不关己的态度,仍然把所有垃圾打包成一袋扔出去。

至于垃圾减量以及资源回收率情况,该工作人员则摇头表示效果不甚理想。

据介绍,侨怡苑第一批垃圾桶由天河区政府及林和街道办免费提供,除此之外,其他管理费用一并由小区物业负责。资金不足恰恰是该小区实施垃圾分类遇到的最大瓶颈。

“垃圾分类是必须要执行的工作,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只好物业出一部分,居民也出一部分,相应地提高一点物业费,由原来的0.75元每平方米增加到0.95元每平方米。还有就是对在小区内摆摊的商贩收取相应的管理费”,该工作人员说道。

白云区万科蓝山小区

万科统一投资解物业资金困境

记者进入蓝山小区,发现分类垃圾桶配置齐全。“除了区城管局赠送的115个垃圾桶,自己还添置了350个分类垃圾桶”。据了解,万科蓝山小区每月开展“立及行动日”,“立及”取自“垃圾”两字的一部分,通过每月一次的行动,服务中心收集的可回收物变卖的收益,和广州万科其他社区一起共同捐助给广东省希望工程等,目前已累计捐助7名省内贫困学生。

小区物管经理朱旭介绍,楼层配置分类垃圾桶350个,张贴各类标识牌450个,每栋楼配置分类运输桶2个;在地下车库划出一个二次分拣场,调配两名保洁员专司分拣。目前,小区外排垃圾量由分类前的月均3.1吨降至目前的每月1.2吨。

不过,物管负责人表示,小区现有350个垃圾桶有115个是区城管局赠送,城管部门还协助小区作厨余垃圾的专运处理及有害垃圾的妥善无害化处理。其他方面的投资来自万科集团的支出,这才没有出现其他物业小区的资金困境。

样本分析:各试点分类效果为何不同?

生活垃圾分类,居民住宅区是重点。记者走访发现,2011年先行推广的各小区,分类效果大为不同。为何有这种差异?

白云区万科蓝山小区的硬件投入上有城管局支持,更有万科集团的支撑;宣传发动上,万科更是统一策划“立及”活动日等常规活动;同时还提供一系列配套管理措施,包括上门回收服务、实施二次分拣。

不过,在广州能够获得大集团支持的物业管理公司非常有限。广州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茹军莉曾指出,“万科这样做是因为重视企业公民建设,且有公益基金会作支撑,但不能保证每家企业都这么做。”茹军莉表示,物管方与业主有合约在先,没有业主许可,就不能代表业主去花这笔钱,从物业管理费中多一笔支出。

大多数小区的物管如果要增加垃圾分类投入,则不得不增加物业费。但涨价是困难的,像广重小区的居民就不同意涨价。

当然,如果街道能够直接操办,那么物业公司这一环节可以忽略。在越秀区广卫街都府社区,物业公司没有参与推广垃圾分类的过程,都是广卫街一手操办。近两年实施垃圾分类,广卫街生活垃圾分类指导中心功不可没,街道办聘请8名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到社区担任分类指导员,成立广卫街垃圾分类指导中心,负责整个街道的垃圾分类宣传﹑监督和数据统计等工作。

可是,广州全市有131条街道,每条街道下辖数十个社区,对于下辖的社区未必都能事事亲为,如果不能够解决小区物业的动力问题,分类工作效果将很难保证。

部门说法:物管成本重 罚款难执行

白云区城管局分类管理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全区全面推开垃圾分类仅投放环节的硬件投入(主要是垃圾桶)就得4000多万元,如果全由财政负担压力太大。今年以来,全区专项投入的资金在200万元左右,目前正考虑追加投入。

上述人士坦承,全区目前仅有太和蓝山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较为配合,该小区物业服务公司自己投了部分资金购买分类垃圾桶和改造地下室垃圾分拣房,其他商住小区的物业公司主动参与的几乎没有,都是区、街道将购置回来的垃圾桶配送至小区。

白云区城管局正在考虑多种途径解决难题。一是考虑到很多商住楼原本都放有一个垃圾桶,打算动员物管公司把这个桶贴上标签,然后楼道仅需再配置一个桶用来收集其他垃圾,原来的桶用来装厨余垃圾;二是考虑成立监督指导员队伍,负责全区商住小区、市场、事业单位等地方的巡查监督。如果巡查到问题,一是在全区通报,二是下发整改通知书,三是将情况反馈城管综合执法局予以一定行政处罚。

为了加大物管企业的投入力度,有城管人士建言,由国土房管等管理部门介入,对物管企业予以督促,这样可能更有力度。“目前我们还不敢对物管企业动真格,现在真的对他们开罚,后边的工作怎么推动?”

专家意见:招揽垃圾桶上的广告 解资金之困

陈昂鹏指出,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只要物管服务达到合同要求便可,合同的履行是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官方或其他第三方都不能强制性要求增加其他条款,例如规定垃圾桶的式样、材料或规定扫把的颜色、功能等。新建项目的分类垃圾桶要求开发商设置,为何开发商没有异议?陈昂鹏表示,这是由于开发商卖出楼房后,分类垃圾桶就属于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成本已转嫁到业主。

陈昂鹏认为,按照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共用设施的购置费用应该由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支付。政府作为便民利民的举措,应该从财政(业主即纳税人的钱)来开支这笔费用。

“假如政府力有不足,建议发动分众、联众这些公司,看看他们有没有兴趣把这一块市民每日都会光顾的地方投资开拓成一个新的广告战地!”陈昂鹏如是说。

城市废弃物处理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委员林泰松

争取业主支持 增收物管费

林泰松认为,《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作为地方法规,已经明确规定“有物业管理的商品住宅区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物业服务企业应该履行法定义务。一方面合同义务必须履行,另一方面法定义务必须履行。物业服务企业在履行义务过程中发现一些问题,譬如经营成本增加,这可以向政府部门反映寻求支持,并要继续与业主沟通,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通过增收一点物管费解决资金问题,但前提是费用支出要透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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