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的位置:物业之家首页 > 行业资讯 > 小区热闻 > 正文

租赁合同如未约定 房客无需交物业费

2011-11-22 09:12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A-A+

汤女士:我在某小区有一套商品房,去年租给了王某,但是在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物业管理费由谁缴纳。王某租住快一年了,一直未缴纳物业费,现在物业公司找我要物业费,我该不该交?

罗律师:物业管理费应当由你来缴纳。首先,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前提下,业主有承担物业管理费的义务;另一方面,承租人的义务仅限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而你们在租赁合同中对物业费没有明确约定,因而承租人只具有向你支付租金的义务,没有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因此,在物业管理费没有约定的前提下,应由你承担。另外,如果你希望由承租人承担物业管理费用,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加以明确约定,而且要得到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这样才能产生承租人缴纳物业管理费的效力。

  • 收藏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