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之家PM86.COM讯:自认为小区物业未能按照合同中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和履行相应的监管责任,以致自己家里被盗,财产损失7000多元,白银蓝田居住户高先生与小区物业公司交涉无果之下,一纸诉状将对方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4日,该案在白银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但这么一起普通的纠纷案件,却吸引了该小区数十名住户到庭旁听。
14日上午,记者在白银区法院三楼的法庭内看到,小小的法庭内坐满了前来旁听的业主们。据该案原告高先生称,2010年10月18日,其下班回家发现自家防盗门开着,家中家具柜门敞开,两间卧室内衣服、被褥乱扔一地,一片狼藉。经查看,家中1200元现金、一件价值2808元的白酒、一块价值1680元的手表、一件价值1600元的西服和4张银行卡被盗,价值总计7288元。事情发生后,其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电话叫来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查看现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他多次找物业公司负责人张某处理此事,赔付损失,但一直得不到解决,到后来甚至连对方面都见不到了。
该院一位法官告诉记者,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住户家中失盗,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就本案而言,物业公司应承担怎样的责任,还需要进一步审理才能做出具体的结论。对此,物业之家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