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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业委会状告物业胜诉 小区今后管理服务堪忧

2014-11-05 13:48 来源:保定晚报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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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前情:因不满物业服务,新建华小区业主们通过法律途径,一纸诉状将物业告上法庭。近日,南市区法院一审判决该小区业委会胜诉。但是,该小区物业负责人表示,他们将提起上诉,同时必须要做好与新物业的交接工作才会撤出,比如他们之前垫付、投入资金等等都要交接好。

新建华小区业主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笔者在为他们点赞的同时也有一丝隐忧,那就是,原来的物业公司被炒了,该小区今后的管理服务就无忧了吗?

在原物业的管理下,新建华小区存在收费乱,账目管理乱,小区经常失窃等等问题,甚至连警卫亭都开成了烧烤摊。这里还有一个核心问题就是业主买房时,开发商与海昌物业签订前期委托协议,可到了去年,物业名称变成了美佳物业。出现物业服务不到位的情况也就可想而知了。

现在,一些小区存在这样的问题,就是买房时由开发商与某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协议,由于房子还没卖完,开发商为了房屋销售,宁可自己贴钱做物业服务。等到房子清盘,也许开发商就撤出了,物业服务完全交给他们聘的物业公司,就容易出现服务质量下滑的问题。业主对物业服务质量不满意,有的也许就不愿意缴纳物业费。而物业费少收了,物业公司也就有了服务打折扣的理由。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产生后,随着时间的推移,二者之间的矛盾也就不断升级,越积越深。

安居才能乐业。花了多年积蓄好不容易买套房子,谁都希望住的舒适安全。而目前不少小区存在着刚开始入住时,物业服务还行,往后就各种问题不断出现情况。笔者认为,其实,我市现在需要的不仅仅是简单的由开发商委托的哪家物业服务公司,而是真正通过市场运行,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的真正市场化的物业服务公司。物业服务也是商品,也有市场价格。无论哪家物业公司,都会考虑自己的生存及盈利问题,当然业主考虑自己所购买的物业服务是否物有所值也无可厚非。这就需要按市场机制来办事,否则都是一厢情愿。有了市场机制,业主们有选择的余地,物业公司也有工作的动力,而物业费的缴纳也不是哪一家说了算,得让居民认为付出物有所值,同时物业公司的服务也得到业主的认可。只有真正让市场说了算,我们才能解除后顾之忧,才能实现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和谐相处,我们的生活才能更加舒适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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