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
有市民在寄语市长上反映,京华城三期保卫锁了小区业主的车辆。该业主疑惑,保安锁业主车辆是否有法律依据;小区地面停车是否一定收费;为什么京华城二期的地面能停车,而三期却不能停车?该业主表示之前已经电话询问了有关部门,但是并未得到合理解释。
【部门回应】
房管局: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现答复如下:一、关于锁车的问题。经了解,京华城三期按照相关规定在小区部分地面道路施划了地面停车泊位供业主使用,同时小区地下停车泊位也是可租可售。为使小区车辆停放有序,交通通畅,京华城三期物业公司遂对小区车辆实施管理,拒绝无车位车辆进入小区。您致电市物业管理中心时也曾自述在小区内无车位,是在与物业公司争执后方才进入小区,且占用了他人的停车泊位。物业公司的做法可能存在着一些不妥,但作为小区的主人,应自觉、主动遵守小区管理规定,维护小区秩序。建议您以后在取得小区停车泊位后再进入小区。二、关于小区地面停车收费的问题。因为小区地面属全体业主所有,在地面停放车辆的业主就是占用了全体业主共有的资源,且物业公司对地面停车管理也是需要一定成本的,所以使用这些停车泊位的业主应当缴纳一定的停车费用。《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等对此也有相关规定。三、关于为什么二期地面能停车,而三期不能停的问题。根据《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小区内用作单侧停车的道路,其最低宽度不得小于4米;连接小区进出的主要通道如设置单侧停车,其最低宽度不得小于6米。因为两个小区的基本情况不同,因此,您所说的这个问题是不好在两个小区之间横向进行比较的。
来源:寄语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