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
近日,宝应锦绣新都小区的业主反映,自家小区物业公司要求收取装修管理费。该业主曾咨询省物价局,省物价局当时表示,物业公司收取装修管理费没有依据,业主有权拒缴。锦绣新都小区物业公司却“我行我素”,不顾相关政策,该业主希望相关部门能责令小区物业公司停止其乱收费行为。
【部门回应】
宝应县房管局:天宇嘉业阳光物业服务公司向锦绣新都小区业主收取装修管理费是不符合物价政策的,我们已责成该物业公司停止乱收费行为,该公司表示同意退还已收取的装修管理费。已缴了装修管理费的业主可以带着有关票据找该公司退钱,若该公司不退,这些业主可带着有关票据到物价局举报中心投诉,我局将帮大家清退。
来源:扬州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