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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户人家向外冒浓烟 原是租客忘关煤气灶烧焦锅

2015-10-29 08:30 来源:扬州物业网 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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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昨日上午9时左右,新港名兴花园小区一幢楼房4楼发生险情:一户人家不停地向外冒浓烟,还散发着刺鼻焦味。家中没人,业主总是不接电话,就在赶到的消防队员准备破门时,业主终于赶来把门打开。

原来,该房屋租住给了别人,租住客出门忘关煤气灶导致虚惊一场。

险情

还散发着刺鼻气味

一户人家往外冒浓烟

昨天上午9时许,有市民向本报报料称,新港名兴花园小区一幢楼房4楼向外冒浓烟,还散发着刺鼻气味。让人不解的是,物业敲门家中一直没人,拨打业主留下的电话也没人接听。

记者赶到该小区时看到,在一幢居民楼下围着好多市民,消防车、警车也已赶到现场。大家都在猜测,屋里到底发生了什么情况?记者通过楼梯爬到4楼,消防员正严阵以待。一紧闭的房门缝隙里,依然在向外冒着烟,一股股焦味随烟而至。

“怎么还是不接电话?都打快20遍了。”在现场,一名中年男子边打电话边焦急地说。

“破门吧?肯定是着火了。”现场消防员提议。

“别破门,业主来了。”中年男子有些激动地说。

在所有人焦急的目光里,一对夫妇气喘吁吁爬到楼上。消防员对楼道人员进行疏散后,赶上来的业主把门打开,消防员迎着浓烟冲进室内,很快便发现了厨房内还在燃烧的锅灶。只见消防员关闭燃气阀,打开抽油烟机,用水对锅灶进行冷却,很快排除了险情。

讲述

所幸没有酿成大祸

房屋出租未到物业登记

事发现场,打电话的男子告诉记者,他是该小区物业负责人。当天,小区保安在巡逻中看到该户人家房子向外冒烟,随后隔壁邻居也发现了这一情况。他们第一时间想到失火了,几名保安拿着灭火器就跑到楼上试图敲开门,结果始终无人应答。他赶紧通过业主信息查到房主电话,可拨打了近20次也无人接听。

闻听此言,赶过来开门的夫妇不停地向物业负责人道歉。他们说,房子是自己孩子的,前不久孩子把房子租给了别人,当天物业拨打的电话是他们孩子的电话,至于为何不接他们目前还不太清楚。他们也住在该小区,后来有熟人找到他们说这边房子冒烟了,这才赶了过来,“真是万幸了,幸亏没有酿成大祸。”夫妻俩表示,等房客回来一定对其进行提醒。

调查

晚报提醒:及时登记备案

房屋出租大多数人未备案

记者采访中发现,房屋出租后,大多数房主并不会对租客的信息进行备案。

房主刘先生就告诉记者,房子租住去自己就管得比较少,除了收房租,基本很少与租客见面。

记者发现,不少房主对出租房屋还要向派出所备案的情况甚至并不知晓,有的房主认为,房客换得比较勤,有些租一两个月就走了,有的会一次性付半年或一年租金,中间再转租出去,如果每次都去备案,太麻烦了。

“一般房东很少主动去派出所备案的,除非派出所的人上门查了,才会登记。”记者另从扬州几家房屋中介了解到,主动进行登记的房主实在少之又少。

根据《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明确规定:屋主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等基本情况应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警方提醒,屋主在出租房屋后,一定要去社区警务室进行登记备案,如果是外地人员,一定要办理暂住证;房屋出租后,也应经常查看所租房屋,及时了解租客使用情况,防止租客在出租屋内从事不法活动。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如果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来源:扬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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