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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福田区物业管理宣传进社区活动在莲花一村启动

2015-08-18 15:19 来源: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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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5日上午,“我是福田好物业我是福田好业主——深圳福田区物业管理宣传进社区”启动仪式在华富街道的莲花一村广场举行。现场发布了好物业公约和好业主公约,宣传展示了福田区物业管理改革的成果,今年将有一批改革创新项目在全区物业小区铺开。

突如其来的大雨没有阻挡人们的参与热情,深圳市委常委、福田区委书记张文和社区居民共同为活动点赞,福田区物业公司、业委会代表和社区居民冒雨参与互动活动。

培育法治意识契约意识

福田区政府副区长刘家宝表示,每一个物业小区都是构成我们城市的基本单元,建设幸福福田和宜居城市,都离不开物业管理小区的文明、整洁、优美、秩序井然,而这一切,都需要大家的共同付出与努力,希望大家一起来做福田好物业和福田好业主!要培育物业企业、业主组织的共治共赢意识。只有物业企业与业主组织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合作,相互理解,才能把社区建设好。好物业和好业主互为条件,在小区中要培育法治意识、契约意识和公民意识。

市住建局物业监管处副处长肖琳表示,福田的物业服务行业在深圳乃至全国都是一流的,香蜜湖街道、莲花街道和园岭街道都产生过许多改革创新经验。南天一花园小区、东海花园小区探索业委会参与管理的新模式,成为改革的正能量。福田区探索居委会与业委会等成员交叉任职,为社区多元自治走出了新路。

福田区住建局局长刘军在介绍活动背景时表示,作为物业管理业务主管部门,有责任与义务培育良好的市场环境,倡导物业服务的真正价值,让物业企业与业主都能回归本位,回归到物业管理的本质,依法依规进行服务与维权。福田区住建局发起物业管理宣传进社区的一系列活动,是希望培育物业企业、业主组织的合作共治意识,强调物业服务的契约精神,培养业主的公民意识,提升企业与业主对于物业服务真正价值的认知。

好物业和好业主是一对跷跷板,需要平衡和互动。福田区物业企业联合会会长刘文波表示,物业公司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在社区多元共治中发挥正能量作用。物业公司要顺应“互联网+”的服务需求,提升服务竞争力。梅林一村业委会主任熊星南表示,好业主要有一根法律底线和一根道德底线,前几年该社区有业主在小纠纷中逞强打伤保安员,业委会坚决主持正义站在法律一边,谴责暴力伤人行为。福田区业委会建设顾问团多位成员表示,要深入小区调动多方力量,提高业委会组建率。

推动物业领域深层改革

物业服务公司面临谋变转型的重任。多家物业公司代表表示,物业服务企业正面临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比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人工成本上升、基层员工流失率高等,再加上外围资本市场、互联网、科技类行业对社区商务的虎视眈眈。业主自治意识和维权意识日益觉醒,物业公司的经营环境更加透明。在这内忧外患的市场环境下,物业企业能否坚持得下来,行业内多了一份担心。

业委会组建率如何提高?物业公司如何承担更多公共服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如何激活?小区纠纷如何预警和调解?一个个问题牵动着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的心。各方代表为此展开讨论交流,寻找共识。

福田区把物业公司当作社会多元治理的重要力量,直面长期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推进改革。记者从此次活动中获悉,福田区从去年开始,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已经或计划陆续推出16项物业管理创新改革项目,内容包括:成立深圳首家区级物业企业联合会,促进福田区物业管理行业转型发展;在侨香社区试点成立社区公共服务中心,为侨香社区3万居民提供社区行政管理服务、社区公益服务以及社区专业服务;成立福田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独立受理和调解福田辖区内的重大物业纠纷,引入社会力量建立“联合调解”模式;探索日常收取的专项维修资金转移给业委会自管试点工作;制定并颁布施行《福田区关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规范业委会运作,制定并颁布施行《福田区关于物业服务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试行)》,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运作;成立福田区业主委员会建设顾问团,成员含多名资深业委会主任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各界人士,服务业主;探索业主大会社团登记及成立业主委员会联合会;推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政府委托,成立1~2个政务服务代办点;推动试点首创BOMA认证(国际建筑业主与管理者协会写字楼营运管理卓越认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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