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银川市物业管理服务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物业调解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作为一个法制、专业、权威的司法调解机构,物业调解委员会将处理经由县(市、区)物业管理部门调解后无果的,业主、物业公司、业委会因物业服务合同发生的纠纷和争议。
14名人民调解员均已备案
银川市物业办工作人员介绍,近年来我市小区数目增多,业主法律维权意识越来越强,物业纠纷也同时增多,但辖区物管部门人员力量较为单薄,调解一些复杂的物业纠纷显得力不从心。
2015年1月20日,银川市西夏区司法局和西夏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联合成立了“西夏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这是银川市设立的首家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4月,银川市物业办代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司法局提出书面函件,希望建立银川市物业管理矛盾纠纷第三方鉴定和司法调处机制。5月底,市司法局对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机构进行了初步验收,日前,市司法局确认同意成立,并对14名人民调解员予以备案登记。
化被动处理为主动调解
市物业办物业管理科副科长张勇介绍,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好比裁判员,收到投诉后,涉及违规行为的,会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处理,涉及民事纠纷的会走律法渠道。张勇说,今年以来,市物业办已对三区物业办工作人员,社区物业专干开展了六次培训,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建立后,可化被动处理为主动调解,使矛盾得到有效解决。对于一些复杂的物业矛盾,涉及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可由司法局对委员会进行督促指导,作为第四方,起到解释、澄清的作用。”本报记者杨晓佳
受理范围和程序
业主、物业公司和业委会之间,因物业服务合同发生的纠纷和争议按照属地原则,先到银川市三区两县一市的物业主管部门反映,经协调无果后,由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出面调解。
经费来源
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物业管理纠纷一律不收费,建立调解委员会所产生的前期开办费用由市供热物业协会承担。
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员组成
由银川市和三区物业主管部门人员,及向社会选聘的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较强文化水平、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的专家、律师等人员组成。现有的人民调解员里,有宁夏新中元律师事务所和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有银川中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物业公司的总经理,也有三区物管物业办的主任,以及银川市物业办物业管理科的相关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