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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物业管理行业精神”宣传语的通知

2016-05-11 18:55 来源: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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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物协函[2016]23号

关于征集“物业管理行业精神”宣传语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国物业管理行业文化建设,培育和弘扬行业价值观,增强广大从业人员的工作认同感和归属感,展现行业良好精神风貌。根据协会年度工作安排,面向全行业开展“物业管理行业精神”宣传语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中国物业管理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杂志社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体现物业管理行业核心价值内涵,突出行业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特色鲜明、凝聚力强,具有积极正面的导向和激励作用。

2.作品内容要求紧扣主题、简短精炼,字数控制在24个字以内,并附有创意内涵的文字解读(500字以内)。

以下方案供参考:

方案一:创新、专业、开放、分享

方案二:依法守信、服务至上、奉献担当、文明和谐

三、活动要求

1.本次征集活动仅面向物业管理行业从业人员和物业服务企业开展。

2.征集活动自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13日17:00止。

3.作者请认真填写《“物业管理行业精神”宣传语征集表》,在截止日期前发送至指定邮箱:wyglzzh@vip.sina.com

四、评选办法

1.本次活动成立评委组,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由协作网办公室选出入选作品5名,经评委组专家评分(60分)和“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微信公众号投票(40分),综合得分后确定评选结果。

2.最终优选作品1名,奖金2000元;入选作品5名,每名奖金500元。

3.评选确定的“物业管理行业精神”宣传语将在第二届全国物业管理行业媒体协工作交流会上公布。

五、活动声明

1.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有抄袭、模仿他人作品,一经查实不予采用。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2.中国物协享有入选作品的著作权,作者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自行或授权其他组织和个人发表入选作品。除奖金外不另付稿酬。

3.中国物协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有权以复制、出版、发行、展览、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无偿使用获奖作品。

4.凡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作者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中国物协的活动声明,无须书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5.中国物协拥有对本次征集活动所有问题的最终解释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寅坤、杨萌、甘淇涌

电  话: 010-63943270、63943258、88083321 

邮  箱:wyglzzh@vip.sina.com

附件:“物业管理行业精神”宣传语征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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