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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萌:对物业服务企业社会责任的思考【2】

2009-11-29 05:31 来源:iwuye.com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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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正在走向觉醒

厉以宁曾说,中国企业在构建和谐社会、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中负有不可推卸的特殊责任。

早在2006年,深圳上市公司率先引入社会责任制度,鼓励上市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自愿 披露社会责任的相关制度建设。

2007年3月27日,在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召开的二届一次常务 理事会上,时任建设部总经济师的谢家瑾会长,根据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建设和谐社会的号召, 提出打造和谐物业管理是全行业的社会责任。谢家瑾会长指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整个阶段, 我们应当避免脱离社会大背景而孤立地看待物业管理中的问题,要学会把物业管理在发展中遇到的矛盾 和问题放在社会大环境中。只有这样,对很多问题的认识就会豁然开朗,才能放平心态对待工作中的矛 盾和前进中的困难,科学分析影响和谐物业管理的矛盾与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更加积极主动地履行行 业的社会责任,全力促进和谐物业管理。

今年年初,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发布2009年1号文件 ,要求会员企业为进一步发挥物业管理行业在“三保一促”中积极作用而行动起来。可以说,这是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再次在更高的层面上大范围的社会责任倡导活动。

美国经济学家弗里德曼认为 ,企业的主要社会责任,就是为股东负责,遵守法律,赚取利润。弗里德曼的说法一度被业界和社会置 疑。典型的例子是王石“十元论”事件:在2008年汶川震后赈灾过程中,王石因抛出“十元论”遭到一 致批评。从社会对王石“十元论”的挞伐来看,更多地表达了公众对社会责任的一种强烈期待。

对尚且年轻的中国物业服务企业而言,弗里德曼的观点和王石的例子有着深刻的警示和借鉴意义。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同

盟执行秘书长金子璐认为,2008年汶川地震引发的企业捐赠热潮并不是典型的企业社会责任行为,而是一种突发灾害事件造成的社会良知和公民意识的觉醒和爆 发,这种觉醒是朴素的企业社会责任的原动力。这种觉醒和爆发,如果能使企业对社会问题进行持续关 注和思考,能够持续认识到社会问题的存在,持续地花精力解决社会问题,企业社会责任的真正雏形就 能够形成。

《中国物业管理》杂志9月4日在成都召开的协办年会和CEO论坛期间,特别安排 与会代表参观了都江堰的灾民安置板房,在那里,我们看到了自板房建成以来就一直坚守的物业管理人 。在汶川地震发生后,社会上很多企业纷纷以巨额金钱和物资捐助灾区,更有无数的自愿者赶赴灾区一 线参与赈灾;相比之下,当捐助者和自愿者渐次都离开后,一直坚守到今天的物业服务企业,除了给予 了我们更多的感动和思考,也凸显了物业服务企业社会责任的觉醒。

就此意义上,《中国物业管理》杂志组织的此次社会责任调查活动,不只是为了一种展示,更是希望唤醒一种朴素的意识,推 动中国物业服务企业社会责任走向真正的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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