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的位置:物业之家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界评论 > 正文

南京海明珠花园弹劾事件调查

2006-08-01 08:00 来源:《中国物业管理》杂志2006年第8期 人评论

A-A+

作者系《都市文化报》记者

“叮咚……”门铃响了。

“谁呀。”没人答应。屋外一片寂静,屋内是令人心慌的黑暗。

“叮咚……”铃声又响了。

“谁呀。”

还是没人答应。

从黑暗中惊醒的女人感到了一丝恐惧。她家住在顶楼,丈夫又正在单位值班,家里只有她一个人。

她鼓起勇气拧亮台灯,摸起手机看了一眼,已经快到夜里12点了。她想给丈夫拨个电话,这时,门铃声再一次响起。

“谁呀。”女人都快崩溃了,声音已经带着哭腔。

“业主委员会的,找你家有点事情。”门外终于有人回应了。

“有事明天再说!”女人的语气由恐慌转为愤怒。

第二天一早,她的丈夫李德军下班回到小区后,未进家门,便先奔小区的物业管理办公室而去。

谁是领导

李德军家住在南京市江宁区的海明珠花园内。在区位相对偏僻的江宁区,这个小区算得上是个高档住宅小区,里面的房子都不按平方米而按套型出售。

自从2002年搬进来后,李德军在这个小区里已平静地度过了4个年头。他对小区的物业管理一直比较满意,还推荐几个同事买了这个小区的房子。可是,一通使妻子受到惊吓的“午夜凶铃”,使他对小区的好感消失殆尽。

在小区物业管理企业海华物业的办公室,他质问对方为什么让业主委员会的委员半夜扰民。“我一直以为物业管理企业是业主委员会的领导,谁知他们说这事他们也没办法,管不了,让我去和业主委员会交涉。”他回忆道,“当时物业管理企业的人脸上的表情也显得很为难。”

窝着一肚子火的李德军回到家里,看到桌上有一份四开、类似报纸的印刷品。妻子告诉他,昨天的“午夜凶铃”就是为了送它。

这是一份由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主办的《明珠之家》,读着它,李德军读懂了刚才物业管理企业人员的表情。

在这份印刷品上,列数了海华物业4年来的种种“罪状”,包括水压不足、人员配备不足、小区监控装置形同虚设、财务管理混乱……“不少针对海华物业的文章语气强硬,我这才知道原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闹矛盾了。”

于是,李德军便去和业主委员会交涉“午夜凶铃”一事。“我跟业主委员会讲,这个小区有许多是我的同事,他们常常需要值夜班,只有老婆一人在家,你们今后不要再随便上门,搞得她们很害怕。可是后来却又发生了几次随便上门的事情。”

更换物业管理企业

李德军清楚地记得,业主委员会的委员此后又来过3次。“一次是送《明珠之家》第2期,一次是填写‘物业管理招投标意见征询表’,一次是答复‘海明珠花园招标条件及选聘物业管理公司意见征询’。”因为到今年6月30日,海华物业的合同就将到期。

“但我渐渐感觉,业主委员会所做的这些事情已经和为业主谋利益的初衷产生了偏差。就说那两期《明珠之家》上批评物业管理企业的许多方面,我认为就有些夸大其辞,像水压不足等问题人家已经解决了,小区安全搞得也不错。”

为了更全面了解业主对海华物业的看法,记者在小区内随机采访了一些居民。一位业主说:“我们搬进来已经3年了,3年来他们服务态度各方面都还蛮好的,我们年龄大了,什么东西拿不动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人就帮你接进来,我们对他们还是信得过的。”而其他一些业主也说了诸如背老婆婆上医院等好人好事。记者随机调查的十多位业主,都对目前的物业管理表示满意。不过他们也提出,“海华物业的工作还有不少需要提高的地方,而进行招投标相信对他们是个触动。”

可是在两次上门调查签字之后,业主委员会却在小区里贴出告示,声称:在2006年3月20日到22日以书面形式征求业主意见,结果三分之二的业主赞同通过招标选择新的物业管理企业。而招标的结果是雨田物业中标。

对于这两个结果,不少业主都心存疑惑。一位业主表示,业主委员会上门征集意见时只是提到,要通过招投标方式来决定今后物业管理公司的选择,不知道怎么最后就变成了三分之二的业主赞同撤换掉海华物业;更令业主感到困惑的是物业管理公司的招投标工作根本就没有公开进行,业主委员会就宣布了雨田公司中标。

一位业主向记者复述了业主委员会登门了解意见时跟他讲的话:“他们说车位现在是缴一百块钱,如果换了新物业管理企业就只收八十块钱了。他们这么说,摆明心里已经有了新的人选,最后我没有签字。”

针对这份公示,“好事”的李德军还专门写了一封信给业主委员会,要求对方提供同意撤换海华物业的那份占了小区三分之二业主的名单,供大家核实,但对方至今没有满足他的这一要求。这使他坚信:根本不会有那么多业主同意撤换海华物业。而让他感到困惑的,是作为全体业主利益的代表,业主委员会为什么一心要解聘海华物业?稍一留意,他在小区内就听到了正流传着的几个不同版本的解释。

矛盾重重

李德军听到的一个版本,是说雨田物业是业主委员会一个委员的老公办的,他们自然要赶走海华物业。

另一个版本则说,在业主委员会发放的《明珠之家》上,一篇标题为《建管不分导致业主利益严重受损》的文章里,声称海明珠花园的开发商是海华物业负责人吕付荣的老公,只有炒掉海华物业才能管好小区。正是因为这个版本的说法,吕付荣以诽谤和名誉伤害将三位业主委员会主任告上了法庭。

还有一个版本则提到,业主委员会这么做是在为委员徐某出气,因为养乌龟一事,徐某和海华物业结下了“梁子”,她还大闹过物业管理企业的办公室。

吕付荣也向记者证实确有其事。她回忆说,有一天,徐某过来跟物业管理企业讲,自己把家里的一只乌龟放到小区的水池里去养,如果物业管理企业哪天要排水了,就通知一声,好去把乌龟捞出来。

过了一段日子,水池要排水了,徐某在旁边一直等到整个水池都排空了,也没发现自己的那只乌龟,她很气愤,认为这是由于物业管理企业工作不力造成的,交涉中和对方发生口角,她的丈夫也赶来助拳,打伤了物业管理企业公司员工黄韬。

记者曾联系到徐某,但刚向她亮明自己的身份,徐便挂断了电话,再拨,已经关机了。

除了这些,吕付荣还向记者道出了一个她认为的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业主委员会在我们这边得不到满足了”。

吕付荣说,从2004年底开始,每年业主委员会都会提出到外面去开会,而开会的地点不是度假村就是星级酒店。“当时他们就跟我说,大家辛辛苦苦的,又不拿工资,带大家去潇洒一下。我没想到他们一次又一次,得寸进尺。”她拿出一叠发票,并说出了这些发票的来历,“这个就是2004年12月要我们到瑶池山庄去开会,大家还在那住了一晚,吃饭钱是花了2700元,还有一次是在金元宝酒店,会议室是600元,吃饭是1100元。”

对于吕付荣所言,海明珠花园业主委员会的一位副主任以“这东西胡说八道”回应。而业主委员会一位顾问则承认确有其事:“首先业主委员会所有的成员不拿工资,但是一年一次要开个总结会议,然后业主委员会刑主任就安排了。”但这位顾问否认是由物业管理企业埋单,而是用的业主委员会的钱。而业主委员会主任刑某则告诉记者,买单是“AA制”,大家自掏腰包。

刑某还说,有两次他的手机收到短消息提醒说上面充钱了,他后来一了解,原来是海华物业为了向他示好,主动充的。吕付荣听到后以“可笑”回应,她说,从2004年11月到2005年4月,刑某一直拿了自己的手机话费单要求报销。“他说他是在做公益事业,不拿一分钱工资的,他拿过来报我能说什么,只好报掉吧。”吕付荣说,“包括业主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也是要我申请我装,我当时说我们物业有电话我扯一根线放你们楼上,他们说不行,坚决要重新装一个。”

吕付荣还说:“在2005年的4月,我们要求续聘,他们做了一个民意调查,有百分之九十的业主都同意和我们续聘,他们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跟我提出来给1万元,不给钱就面临着他不和我续聘,我只有忍气吞声把这1万元给了。”

记者在海明珠花园物业管理委托合同附件上看到,第五条写到:每年交1万元的创收款给业主委员会,用于小区管理维护。

对此,海明珠花园业主委员会一位副主任解释,物业管理第二十一条规定,公用面积收入的百分之七十应该交给业主委员会。但是记者从管理部门了解到的情况是:小区公用面积收入的百分之七十应该用于小区的设施维修等,而不是由业主委员会自由支配,甚至是吃饭消费。

6月22日,业主委员会在小区贴出告示,公布1万元的创收款使用明细。其中一项为4000元的律师费更引起业主的不满:“这是刑某等人和吕付荣的私人官司,为什么也算到大家头上?”业委会一位副主任向记者解释:“业主委员会和我们三个负责人都是被告,这是一起职务范围内的官司。”

现在,部分业主开始表达对现任业主委员会的不信任:“这个业主委员会是刚开始临时召集起来的,没有经过大家的选举,我们现在要求取消,重选。本来我们这个小区很安静的,就从他们最近搞这个事情开始,小区搞得一塌糊涂。”

发起弹劾

“好事”的李德军作为发起人,于2006年5月10日,联合百分之二十的业主提议,要求召开业主大会。相关主管部门江宁区房管局按照有关规定,发函督促业主委员会召开。但海明珠花园业主委员会到现在迟迟未组织召开。

业主委员会一位副主任就此答复,业主大会不能开,因为“如果现在开业主大会,那我们是对大家不负责任。业主里面一部分人有这种思想,有一部分人有那个意见,假如在业主大会上出了什么问题,比方说吵起来这个责任谁负?”

“那以后就不出这个问题了吗?”

“我们慢慢会成熟的。”他回答。

作者系《都市文化报》记者

◇编辑:杨萌

  • 收藏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媒体专栏 申请+

中国物业管理

《中国物业管理》杂志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主办,全国物业管理国家一级期刊。为您提供权威、专业、深度、实用的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和行业动态信息。读者对象为政府主管部门、物业管理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