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
1、业主原因
装修意识薄弱、装修知识欠缺。表现在请装修队时比较随便,装修合同不签,管它有证还是无证。另一方面由于对装修了解不够,往往出现想监管而管不了。
观念守旧。一方面是小农意思根深蒂固,我的房子我做主,装修中往往只顾小家不顾大家,更别谈顾及整个小区的外观。另一方面是迷信,装修中夹杂浓烈的迷信色彩,这面墙挡住风水,得拆;那扇门朝向不好,得改。
2、施工方原因
不负责任
你给工钱我就帮你干活,至于我干的活会不会影响外观,会不会影响邻里,会不会留有隐患我不管。关于这一点在装修游击队身上表现尤为明显。
不够专业
笔者在装修巡查中就经常遇到这样一类装修人员。打墙的分辨不出什么是承重墙,改水管的看不懂平面图上的水管走向,试想,请这样的装修工人搞装修,不出错、不违规才怪。
不熟悉小区的装修规定
那么你再专业,难免也会做出与装修规定不符的事情。
3、物业管理处原因
宣传、监管不到位;有制度不执行,或执行时不彻底,不果断。让业主误以为一件事可做可不做,产生做了也没事的心态,其结果错失监管的最佳时机;管理装修的人员本身对法规、条例及小区的装修规定不太熟悉,不够专业。
4、法规制度方面原因
例如建设部颁布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深圳市实施的《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对装修人自装未做说明,只是对装修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企业作了限制,对业主自装还是一片空白。而自装本身就是一个比较模糊概念,再加上无法可依,实行监管比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