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管理
笔者在这里想提出“堵不如疏”的观点。顾名思义堵就是围追堵截,疏就是引导疏通。笔者以前在管理装修中更注重的是引导装修。即引导业主朝一个合理方向去做,而非一味强制这也不能,那也不能;一味灌输说教式概念,什么房屋的保值增值,装修人听起来反感,这种强性管理规定运用到实际中反而适得其反。时至今日,物业管理既然强调的是服务而非管理,我想装修强调的也应该是引导而非监管。
2、业主加强学习装修法规条例,改变观念
从根本上改变业主对装修管理的认识,对业主来说,应咨询装修专业公司,不能随心所欲地进行装修。装修不当产生的后遗症,不但影响到居住质量,造成损失,而且容易引发邻里纠纷。春节联欢晚会演出的《装修》小品就很能说明问题,能折射出装修人对物业管理的误解。关于这一点从扮演业主的巩汉林说的话中就能体现。“物业来了又怎么了,我交过装修保证金了,我家里我想怎样装修就怎样装修。”其实这就是对物业管理缺乏最基本的认识和了解,对他们来说,物业管理存在的作用不是服务他们而是苛求他们。
3、业主委员会应发挥监督协调作用
业主委员会应当经常与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沟通,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和服务状况,督促房屋装修施工人员遵守有关的法规和公约,及时调解装修不当引起的邻里纠纷,对业主或使用人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督促其整改。
对装修人违反法规、条例、公约,经劝阻无效的,经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通过,业主委员会推荐代表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违法装修的行政执法力度
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完善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对装修人违法装修的投诉,应当及时受理、立案并到现场调查、取证、核实,经核查属实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罚款。
5、媒体加强对房屋装修的正面宣传和引导。并把违规装修单位、装修人进行公开曝光,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装修人或装修公司不要姑息,不要手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