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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物协维修资金研究专委会2012年全体委员会议在西安隆重召开

2012-10-01 08:00 来源:中国物业管理 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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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27日,2012年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物协”)物业维修资金研究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全体委员会议在西安市召开。此次会议以“加强行政监管,保障资金安全”为主题。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会长谢家瑾,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副巡视员王玉平,中物协维修资金研究专委会主任委员、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副局长宋学明,陕西省住建厅副厅长张孝成,西安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王西京,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夏俊山、副局长翟金海及相关领导出席了会议。来自全国75个城市的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分管领导及维修资金管理机构负责人等共160多名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谢家瑾会长在会上作重要讲话。她首先对全国维修资金归集及使用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效以及专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高度赞扬和充分肯定;其次指出当前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资金的归集、资金的安全监管、资金使用难、行政机构监管体系等方面;最后谢家瑾会长对专委会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希望:一是进一步加强专委会研究职能和提高研究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的收集,加强管理工作经验的提炼和交流,提出解决难点热点问题的指导性意见,促进目前一些地方工作难点的突破;三是及时总结行业发展成果,向各级主管部门提交工作建议,推动维修资金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之路;四是加大力度进行高层次交流平台建设,多种形式开展交流培训活动,进一步扩大专委会影响力及权威性;五是加大会费的催缴力度,从经费上保证专委会工作的开展。

王玉平副巡视员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他首先对全国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包括政策制度建设、资金归集及使用情况、监管工作的规范化等方面取得的成效进行了充分肯定;其次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包括全国各地做法不同和不规范、某些地区资金归集量及归集率较低、历史遗留问题难解决、资金续筹难度大、资金使用程序繁琐导致保障作用发挥不明显等。最后他提出下一步主要工作:一是加大贯彻宣传的力度,落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165号令)。要对办法当中授权地方制定具体内容,如缴存标准、使用政策、资金续筹和补建等做出切合实际的规定,要建立并完善贯彻落实办法的有效措施,保证办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二是扎实推进维修资金法制建设。住建部将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借鉴住房公积金一些管理制度,抓紧研究制定维修资金的行政监督、会计核算、规范管理方面的制度与标准,同时全面分析办法中存在的问题并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为尽快将办法上升为国务院行政规章,做好基础性工作。三是大力抓好维修资金的清理追缴工作。各地要克服困难和阻力,下决心下力气进行彻底调查,全面掌握资金的应归总额、使用数额、挪用数额、账目余额的基本情况,尽快追回被挪用的资金,坚决维护资金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四是不断提高维修资金监管水平。认真吸取有关管理工作的深刻教训,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并解决当中的矛盾和问题,要总结推广好的作法和经验,积极推进信息化网络化管理,更好的实行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专委会宋学明主任委员在会上作了专委会2012年工作总结和2013年工作报告。报告总结了专委会2012年工作成果,提出了2013年工作计划建议。2013年,专委会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深化政策研究和专项课题研究;二是进一步加强行业信息交流;三是开展优秀委员单位评选活动;四是进一步做好会员管理和服务等日常工作。专委会秘书长刘晓波作了财务报告。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增设北京市物业服务指导中心、沈阳市住宅小区管理办公室为副主任委员单位的建议案;审议并通过了增设南宁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南充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为常务委员单位的建议案。

西安黄蕊芬副主任、武汉市龙克虎副主任在会上分别作《全面加强行政监管,切实保障资金安全》、《维修资金的公平与效率》的主题发言。上海、天津、重庆、深圳、成都、沈阳、长春、广州、南宁、郑州、乌鲁木齐、济南、宁波等地代表围绕会议主题,分别介绍了本地区维修资金管理基本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交流了好的工作经验。与会委员及代表针对当前普遍关注的资金监管安全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相信本次会议对各级管理机构加强资金安全监管力度、推动全国维修资金管理工作水平起到积极的作用。◇

本文由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物业维修资金研究专业委员会供稿

编辑:王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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