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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荣:公租房建设的三种模式及核心问题【2】

2013-12-29 23:03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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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两个核心问题

通过以上三种模式的分析,可以发现,第二种、第三种模式是有最应该值得提倡的模式,因为第一种模式的治理要求实在太高,非常有可能陷入“公地悲剧”;第二、第三种模式才属于可持续发展之道。

全部由政府投入,未必明智,因为政府看上去雷厉风行、急民所急,万一规划不慎、制度设计不慎、运营不慎,都会造成巨大的债务、浪费巨大的资源,甚至要后来者投入更多钱去填之前的窟窿。所以,政府最明智的角色就是资源整合者,让社会化力量、市场化力量去推动公租房的可持续发展及见者,从长远角度逐步调节住宅市场的产品格局。

为此,第二、第三种模式最值得研究和深入实践。第二、第三种模式的本质,深入分析的话,其实是解决两个核心问题:一是如何提高地方政府建设公租房积极性;二是如何提高企业或者机构参与公租房积极性。

首先回答一个问题。

要提高地方政府建设公租房的积极性,除了制度上变革、机制上问责,还需要在转变发展方式方面持续给力,否则这个积极性恐怕一时半会培养不出来。“制度上变革”就是短期内将土地出让收益与公租房在法律上捆绑,明确最低的投入比例,按照比例严格投入公租房建设;“机制上问责”就是将公租房建设指标、投入指标和地方官员的民生考核密切联系起来,明确没有完成指标的地方领导应该承担的责任,甚至规定无条件辞职;“发展方式转变”就是要求地方政府努力扭转土地财政的旧模式、粗放式发展的旧思维,走实业发展、产业集聚的创新发展之路。

可能有人要问,地方政府本来就不富裕,随着土地收益越来越少,政府在公租房建设上的投入越来越少,难道要持续举债?显然不是,中国各个地方千差万别,必须找出适合当地的产业定位之路,然后按照“转变方式”的要求、产业集聚的要求逐步收入,加强公租房的建设。在这个过程中,必须明白一个道理:政府的目标不是为了“赚钱”,重点应该是设计有序的运行、良性发展的保障房建设机制。政府职能只有不断的转型,民生目标、公共利益才会逐步落实、持续有效。反之,如果政府不思变革,只会引发赋税横行、东拆西借,不断侵蚀社会公共福利,甚至导致一项公共事业难以为续。

其次回答第二个问题。

要提高企业或者机构参与公租房的积极性,就必须借助市场化的激励手段,设定合适的诱饵,引导其投身其中。就第二种模式而言,公租房的收益主要分三块:一是租金收益,二是商业经营收益,三是其他对外合作收益(电梯广告、媒体合作等等收益)。这三块收益,政府和企业可以协商如何分配。就第三种模式而言,公租房的收益除以上三项收益之外,还可以能多出第四项收益:公租房项目的整体转让收益。在实际运作中,第二种模式有转化为第三种,模式的可能,即企业如果看好项目的后续运营,可以与政府协商、从政府手上收购公租房的张提产权,政府也可以评估是否可以适当减轻财政负担。

只有确保了政府与企业有同样的投入、同样的兴趣、同样的积极性,保障房建设特别是公租房建设才会走上高速发展之道。同时,我也依然要写下决策者目前的模式设想、机制设计方面可能出现的漏洞。不管多少钱,我们只相信最有效的模式、最能达成目的的模式、最能撬动各种资源积极参与的模式,显然社会化、市场化依然是我们不能绕开的关键。

展望公租房建设,只能继续完善制度建设、推进体制改革,避免政府大包大揽,积极吸引企业参与其中,我们的建设目标才能逐步接近、持续推进。目前在公租房建设模式上的局限只是暂时的,尚需不断解放思想、积极实践。相信我们借助企业力量、社会力量发展这项事业,最终将落实“住有所居”的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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