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的位置:物业之家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界评论 > 正文

收物业费难死宝宝了

2015-09-23 11:12 来源:互联网 人评论

A-A+

拒交物业费的理由多种多样,首先我们先看看下面三个案例

小区卫生环境差 车辆时常被刮擦

鄞州蒋女士因拖欠2008年至2014年物业费及违约金,近日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小区卫生环境差,停在小区的车辆时常被刮擦,物业管理不善,服务不到位。”庭审中,蒋女士说,小区开发商是以协议而非招投标的形式选聘物业公司的,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所以物业服务合同应视为无效。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这一条例并非强制性规定。开发商采取协议方式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并不当然无效。蒋女士提出物业公司服务存在瑕疵的理由,并不能成为拒付物业费的法定事由,故判她支付物业费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共计2万余元。

排水沟堵塞雨水倒灌 物业未及时处理

杜先生自入住鄞州某小区以来一直按时交物业费,最近却因为拒交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起诉到法院。

去年夏天,杜先生的房屋因台风天雨水倒灌造成地板、墙面等处不同程度受损。杜先生认为损失是因为屋外的排水沟被杂物堵塞无法排水造成的,并且认为该排水沟属于房屋外部结构,清理工作应由物业公司负责。

“事发当天,我曾多次给物业公司打电话报修,但他们过了半个小时才来处理,导致雨水持续倒灌进屋,加重了我的财产损失。”鉴于上述原因,杜先生要求物业公司先处理他的损失财产问题,再谈物业费的事情。

法院审理认为,杜先生拒付物业费,但未提交有效证据证明物业的服务存在瑕疵,不予采纳。关于他提出的损失,可凭有效证据另行向相关责任人主张权利。

法院一审判决杜先生支付物业服务费、日常维修资金及违约金共计3000余元。

偶尔住一下 物业费是不是可以打八折?

赵先生一直在宁海工作,他从2008年开始装修在鄞州的房子,直到2009年装修完成后一直空着,只是偶尔回鄞州或是在过年过节才去住上两天。

2013年,赵先生和相恋多年的女朋友结婚,正式入住鄞州区这套房子,所以他认为在2009年至2012年间这套房屋应属于“空关房”。

按照《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业主对物业办理交付满1年后仍未入住的空关房,第2年开始业主应向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空关房起止时间书面申请,经物业服务企业核实后,从第2年开始空关房期间的物业服务费可以按80%比例交纳。”因此他要求这段时间的物业费应按八折计算。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2008年装修,2009年开始偶尔居住,这不属于空关房,判决赵先生全额支付物业服务费及公共部位维修费共计1万余元。

业主的理由多种多样

当然拒交物业费的理由不止以上三种,下面小编搜罗了一些常见的理。

1.业主以房屋漏雨,窗户透气、透风等质量问题为由,拒交物业费。此理由,在广大物业小区中是普遍存在的,也成为了不交物业费业主的最大理由。其实,房屋质量问题与物业公司是无任何关系的。

2.发生质量问题已过保修期,不同意有偿服务。一些了解物业服务的业主,在找到物业公司对其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时,会交维修费用,可有的业主不但不同意有偿维修,还会因此拒交物业费。

3.邻居出租房屋,感觉不安全。出租房屋是业主的权利,物业无权干涉,业主以这个理由拒交物业费,实在有些牵强。

4.一楼住户建花园,楼上不同意。此种情况,如果物业公司已向业主下达整改通知,并将情况报给业委会和相关执法部门,就没有责任了。

5.小区里有人养大型犬,还有养家禽的。此情况,物业公司只能报给有关部门。

6.小区地面车位不合业主心意。停车位都是很有限的,占不到车位,应该是业主的运气问题,不应该归到物业公司身上。

7.配套设施不完善。其实,这也属于开发商建设时的遗留问题,与物业无关,但物业公司还是尽量去协调,希望能够解决。

8.暖气不热。此事真的与物业无关。

9.滚动开发的施工工地有噪音、挡视线、施工时绿地被破坏。与物业无关,业主应找政府部门解决。

10.邻居私改烟道返味。属于邻居关系问题,业主应通过社区调解或法律维权。物业公司发现后要制止,但无执法权。

11.前楼接层挡光。业主可通过《物权法》维权,找规划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解决。

12.商铺灯光或噪音、排气污染。业主可通过《物权法》维权,并找政府相关部门解决。

13.未享受服务,如空房未住,电梯不坐。空房的产权是业主,你不到小区住、不乘坐电梯,也应尽业主义务。

14.私自拆改房屋结构,在出现问题时开发公司不给维修。与物业无关。

15.因公共部位事故造成损失,对保险公司的赔付额度及时间太长不满意。与物业无关。

16.有业主因为叫出租车不及时不交费。叫出租车服务,并不是物业服务范围。

17.还有业主因为孩子被邻居的小狗吓到,要求物业公司减免物业费。业主应通过公安部门解决此事。

18.无理拒交。就是不想交。

19.楼道卫生打扫不彻底。楼道卫生是物业的服务范围,物业应加强管理。

20.小区绿化不及时,绿地内杂草清理不及时。物业应根据季节及时绿化,并对园区公共绿地的花草树木进行精心维护。

21.小区雨天路面积水清扫不及时,雪天积雪未及时清扫。小区内公共卫生,物业应及时清理。

22.小区路灯、楼道灯损坏未及时维修。属于物业公司责任。

23.家中被盗。此问题有一个责任区分,如果业主自家硬件设施不完善,则与物业无关,因为物业巡逻的只是公共区域;如果行窃者是从正门进入,物业做到了登记,可进入者提供的是假证件,或者行窃者盗走的是非常难发现的小物件,与物业无关;行窃者进门时物业未做登记,导致业主被盗,物业负一定责任。

24.车辆被划伤。这得看物业如何收费,如果停在车库内,按照合同物业只提供卫生打扫、用电照明等服务,车辆划伤物业不负责任;车停在自律停车场被划伤,物业不负责任;如果合同中物业有保管义务,物业公司要按比率赔偿。

25.各种设施设备老化后,物业无钱更换。正常情况下,小型维修应由物业直接进行;如果大修就要动用大型维修基金,需要业委会进行申请。但目前来说,一些物业公司收取上来的物业费可能只够维持人员开支和日常费用,到维修设备设施时也真就没钱了。

  • 收藏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媒体专栏 申请+

中国物业管理

《中国物业管理》杂志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主办,全国物业管理国家一级期刊。为您提供权威、专业、深度、实用的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和行业动态信息。读者对象为政府主管部门、物业管理从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