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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社区物业化管理疙瘩难解【2】

2009-06-18 05:07 来源:宁夏日报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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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要的就是一个明白消费

宁夏日报记者 李峰

物业公司与业主矛盾激化屡见不鲜。据一项调查显示,银川市物业管理办公室每天接到业主反映小区物业公司不作为的投诉多达40多个。据了解,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纠纷主要集中在物业收费、服务质量等问题,一些小区业主拒交物业费,致使物业公司入不敷出甚至撤离。

银川市金凤区荣华园小区,2003年,由宁夏天荣邮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成,银川市承天物业公司提供服务。采访中小区居民王先生表示,该物业公司之前的管理服务还是不错的,但时间长了,清扫人员以及保洁人员越来越不负责任,服务质量差等问题接踵而来。刚刚开始业主反映问题后,公司还派人前去处理,但后来,就没人管了。据物业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许多业主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致使公司亏本经营,工资发放不能及时,员工流动大,最终导致人手不够,出现管理、服务等问题。6月30日,承天物业和荣华园服务合同将到期,由于多种原因,双方不再续约。在银川市物业办的指导下,该小区业主大会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聘了新的物业管理企业。

采访中许多业主认为,小区在业主入住前,开发单位早就为他们找好了物业服务单位,业主愿不愿意都得接受。这样一来,业主和物业服务单位很容易产生纠纷,且不好化解。要处理好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关系,最好的办法是业主面向物业市场进行招标,不仅可以选择到业主满意的物业公司,也可以让物业公司之间的竞争更加合理。

银川市物业管理办公室徐科长表示,小区刚建成时,住户都是陆续入住的,根本没法让业主选择物业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只能由建设单位作为第一业主的身份选择物业公司入驻并管理小区。许科长说,经过他们调查发现,业主对物业管理的参与度特别差,往往处于被动消费,一旦发生了问题,才知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选聘物业并不是为了片面追求降低物业费,而是为了获得价值相当的服务,物业收费要合理,服务要等值,让业主真正明明白白地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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