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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业主告业委会非法成立 损害业主权益【2】

2009-06-24 10:08 来源:新快报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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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方拒绝回应

对方律师对此拒绝正面回应,认为法庭对此申请不应该进行调查,理由是此事与本案毫无关联。

控方观点3

主楼22层以上不交物业费

业委会恶意串通物管

律师陈宏军认为,根据非法的《物业管理合同》看,“显然,包括非法业委会在内的各个方面,存在恶意串通损害业主权益的民事行为”。“该合同规定,63层主楼22层以上的广东国际大酒店无须支付任何物业费用,显然把这些费用转嫁给其他守法业主,而B附住宅楼的业主则要付出昂贵的物业管理费。”他说,“《民法通则》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辩方

不存在恶意串通

对此,63层代理律师表示不存在恶意串通。

业委会委员:不知已成被告自称合法公正

对于业主及其代理律师的说法,记者曾联系了各个业委会委员,咨询他们的意见。邓楷对于已成为被告,并于6月23日开庭表示毫不知情。他说:“我目前不在广州工作,所以不知道。我们的行为不是个人的行为,公司应该会委托律师代理的。”乐小龙也表示事先不知道开庭的事情。

业委会主任张澜同样表示不会出庭应讯,一切交由公司派的律师打理。但他表示:“事实上,法院一审的审理结果表明我们的行为是合法、公正的。有些业主为了达到不交管理费的目的,采取恶人先告状的手段,请媒体不要听信他们的一面之词。”

“理解支持业主打官司”

记者接着又联系了代表A附楼的业主简松年。他的秘书兼代理人张小姐首先对记者说:“我们不干了,好早就提出来了,好在业委会就要到期了。如果大家觉得物业管理费贵,要求降低,我理解支持业主去打官司。”她说,“但我认为业委会成立还是合法的。B附楼业主告我们真的没道理,你可以去告物业公司,告房管局呀。”

记者再联系副主任陈立无,显示电话是空号。一位业主说:“这个副主任陈立无一开始就没露过面,也不知道有没有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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