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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个懂行的收楼“刁民”

2009-06-28 09:18 来源:iwuye.com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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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收楼的季节,许多消费者终于可以入住自己选择的靓丽家园。不过,在收楼的同时,也常常会出现一些令人烦恼的小问题,让业主们的满心欢喜大打折扣。因此,如何运用合法合理的手段,来解决收楼时遇到的种种问题,这应该是广大即将收楼的业主所关心的话题。

首先,业主收到发展商寄来的收楼通知书时,先看看信的邮戳日期是否超过了预售合同上的收楼日期,超过了可考虑向发展商按合同索赔。

其次,持信去收楼时,要明确发展商是否已经取得了由政府有关部门审核的证明文件,并按预售合同上的具体条款、装修指标验楼。别忘了向发展商索取已交费用和款项的发票和凭证,并可以要求发展商出示当地物价部门对该楼盘管理费批核的文件证明。

不过,现在也有许多楼盘的服务意识进一步加强,在收楼时推出不少新措施,以保证业主收得安心,住得高兴。例如祈福新村(查看地图)在业主收楼之前,单元的装修标准及楼宇的质量方面已由工程部、物业部、销售部等分别检查过,减少了许多收楼时会发生的纠纷。而中海康城(查看地图)则推出“预收楼”的程序,业主拿到钥匙,检查完自己物业的状况后,还有一个月的时间考虑是否愿意收楼。同时,还有工作人员全程陪同,记录下业主的意见再反馈回公司,这样既能把好物业的质量关,也让业主收楼收得心服口服。

外墙漏水业主不能轻易索赔

王先生购买的一套商品房,最近下雨发现外墙渗水,浴室里整面墙都发霉了。发展商说在泥墙外涂一层防水胶就可以解决问题,但他不放心,害怕以后漏水,下个月就交楼了,他想知道在交楼之前发现楼宇出现像漏水、墙面开裂等问题,是否该收楼?发展商最近在楼宇外漆了一层防水胶,那么现在还能否让发展商对此进行赔偿呢?

其实,收楼前,购房者如果发现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而且该房屋又未符合合同约定的交楼条件(如未取得任何验收合格文件,未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则有权拒绝收楼。对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发展商应承担维修责任,直至符合合同约定的交楼标准为止。

如发展商已维修好房屋,并未造成购房者其他财产损失,同时合同中未约定有关赔偿问题的,则购房者很难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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