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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各界代表热议“汉版”物业管理条例【2】

2009-10-18 08:44 来源:iwuye.com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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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1

如何避免业委会“难产”

能正常运行的有6个

南湖街22个小区业委会成立情况示意图。范伟平 制图

南湖花园一业主王爹爹说,他所在的小区是在南湖街开发建设较早,建成规模最大的小区,从2001年9月份算起,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过三届,第一届勉强度过了3年,第二届维持了一年9个月,而第三届维持的时间还不到1年。业委会生存的周期越来越短,而业主的热情也越来越低。

王爹爹说,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目前武汉市规定要成立业委会,必须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且超过购房业主总人数的一半同意才有效,而实际操作起来非常难。“我们小区有上千人,大家各有各的事,绝大多数人互相都不认识,有些在外地上班的连人都联系不上,开业主大会根本组织不起来。” 同样,要终止拒不履行职责的业委会委员资格,也需由业主大会决定。

商报立法建议:业委会选举或业委会委员资格终止等,改变单一由业主大会来决定的形式,改为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决定。

谁来监督业主委员会

焦点2

业主委员会不成立,小区业主的权益得不到维护,可是成立了却时常被指在替物业公司说话。业委会究竟是谁的业委会?如何保证业委会为业主作主?武昌华锦花园小区业主王式琰说,业主委员会不能处于无“政府”状态,需要有人监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房产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及业主可以对业主委员会进行监管,但由于没有组织上和制度上的保证,遇到事情却都管不着,谁都不愿管,业委会及成员的一些违规违纪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王式琰说,街道办应加强对业委会平时工作的管理。

商报立法建议:由街道办牵头,由街道居委会及业主代表共同组成监事会,制定规章制度,加强对业委会的监管。

合同之外的权益谁来维护

焦点3

张卫权说,草案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违反合同约定,业委会可以向法院起诉,那么合同没有约定的但是与业主利益又相关的谁来监管呢,比如开发商拖欠维修基金、把架空层当车库卖 、把会所对外出租不服务业主等。这些侵犯业主公共权益的违法侵权行为,业主委员会应该有权维护。

商报立法建议: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公司合同约定的,以及其他损害全体业主权利的情形,业委会也可向法院起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业主委员会成员完全无私奉献,还要挨骂受气,有几个人能坚持下来?”座谈会上,华锦花园小区业主王式琰一提起业委会成员补贴问题,立即引起了洪山区博文花园小区业委会主任仲鹏飞的共鸣。

“没有任何补贴,只靠单纯无私奉献,很难。”仲鹏飞说,小区业委会成立几年来,至今没有办公经费,平时需要支出最多的是电话费,全都是自费的。” 针对业委会成员补贴问题,王式琰还专门做过调查,有的小区业委会成员可以领补贴,多则每月七八百元,有的一两百元。王式琰说,目前这些补贴及公共经费主要来源于小区共有部位的经营收益,但是在使用中同样存在隐患。街道办或者其他哪个具体部门能否参与小区共有经费的管理及分配,并监督执行?

商报立法建议:业委会必要的工作经费可在小区共有部位收益中列支,但街道办应该参与对小区共有经费的管理及分配,并监督执行。

业委会成员能否拿补贴

焦点4

来自卓刀泉学雅芳邻小区的张卫权,是该小区业委会副主任,发言伊始,他就连连感谢长江商报,称是长江商报的报道,让赖在他们小区不走的物业公司最终搬离,业委会新聘的物业公司成功入驻。

张卫权说,其小区盗窃现象严重,电梯故障频发,业主们对原物业公司彻底失望了,纷纷拒交物业费,欠费200多万元。去年8月,小区按照法定程序公开招聘了新的物业公司,协定今年10月1日新物业公司入驻,然而老物业公司以“收取拖欠的物业费”为由拒绝按时移交。后经本报报道,新物业于10月15日顺利接管小区。

张卫权表示,选了新物业但老物业公司以各种理由赖着不走,导致新物业进不来,这在武汉并不鲜见,这种情况应如何监管呢?

商报立法建议:对于落选而赖着不走的物业公司,应给予一定的行政处罚,如罚款、降低资质等,房管部门应加强监管。

物业公司赖着不走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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