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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遭遇物业“押金门” 一万元被扣光【2】

2009-12-21 12:11 来源:iwuye.com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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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押金还有专项管理费

除了收押金,部分小区还会按天收装修管理费及其他杂费,其中管理费从10元/天到30元/天不等,装修工人办证的工本费也从5元到50元不等。记者从华南碧桂园了解到,除了交装修押金,业主还要按30元/天的标准一次性交齐管理费,天数由业主自定,逾期则要补交,施工人员则要办理出入卡3份(正副卡及存档),每人要交50元工本费。洛涛南区也要收取装修管理费,1个月以上的收400元/月,不足1个月的收220元;另外对于拆墙等产生的建筑垃圾还要收取20元/平方米的垃圾清运费;装修工人也要交须办理出入证,每人40元,其中20元是押金可以退还,20元则是工本费。祈福新村除了收取2000元装修押金外,每天收取20元管理费,装修工人办证则需要50元押金、5元工本费。

但并非每个小区都会收装修管理费。记者了解到,滨江路多数小区只收取装修押金,越秀和荔湾区的老社区和围院的物管甚至连装修押金也不用交。

律师: 不破坏公共设施和他人房屋就不能扣费

记者了解到,各小区收取装修押金、装修管理费等各项费用的标准,都是根据“公司规定”。据《广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装修管理服务费用和装修保证金由业主与物管约定,并应以书面形式明确;业主装修完毕后,经物管验收没有损坏公共部位、设备设施的,装修保证金应自检查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退还业主。由此可见,只要业主的装修在红线图纸范围内,对房屋结构的改造不影响公共部位和其他房屋的安全使用,物管无权扣除装修押金。

对于装修押金的标准,该细则并无具体规定,不过《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管只有在提供了服务的情况下,才能收取装修服务费用。房产纠纷律师周玉忠说,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6条、53条,物管有对小区内装修工程的管理职责,如告知业主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等,这些服务不应另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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