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和利益分配是矛盾焦点
濮斌锋表示,西安市的物业管理发展至今,已被市民广泛认识和接受。同时,物业公司也存在良莠不齐的情况,毕竟物业公司的很多工作人员都是农村来的进城务工人员,他们文化水平大都不高。物业从业人员待遇普遍偏低,物业行业对人才的吸引力很弱,物业企业员工流失率较高,这影响着物业行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陕西省臻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麦昌说,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收费额和服务质量之间的矛盾,业主觉得自己掏了钱但是享受到的服务不够,物业觉得自己收的钱不多,但是管理的事物很多都超出了自己的服务范围。二是公共利益如何分配的矛盾。比如公共停车位如何分配,停车费、小区广告费收了归谁等。
张麦昌律师说,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关系应该是地位平等的委托合同关系。原来的“物业管理企业”已经更名为“物业服务企业”,目的就是要加强物业的服务意识。物业公司应该把职能更多定位在服务上,而不是管理上。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品房小区的不断增多,这个从国外舶来的新经济体——物业服务公司,已完全不同于过去的企业家属楼,职工的一切生老病死全部由单位负责。
当地政府要具体指导业委会
在记者的采访中,大部分业主对于物业多少都有抱怨,但如何解决,怎么维权,没有几个人能说出所以然。濮斌锋告诉记者,转变观念是第一位的。物业公司要转变观念,由管理者转变为服务者,同时物业管理人员专业服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业主也要转变观念,认清物业服务的内容、划清责任,不能什么事都觉得是物业的问题。
“业主维权的重要一步是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公司商谈小区管理的重要事宜。”张麦昌说,业主委员会是一个业主自发组织起来维护业主公共利益,代表业主进行日常沟通,提高业主交涉能力和交涉力度的公共职能部门。在中国有一个文化心理,大家各扫门前雪,很少有人热衷于无偿的公共事业,业主应加强维权意识。
濮斌锋认为,按照《西安市城市居住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居住区商品住宅入住50%以上或者公有住宅出售30%以上,具备物业管理条件的就可以组织召开第一次业主大会。但是,很多业主对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比较淡薄。今后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也将加强这方面工作,组织本辖区内首次业主大会的成立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张麦昌也认为,除了业主要提高法律意识,知道哪些权利归业主所有,增强自身关注公共事业的意识外,政府也应该切实承担起自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