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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暂未考虑空置房减免物业费【2】

2009-12-09 11:26 来源:iwuye.com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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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声音:减免空置房物业费只是物业无奈之举

记者从房管部门了解到,目前本市对于空置房的物业费收缴方法依然是按照全额费用收取。市房管部门有关人士表示,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即便空置不使用,业主也仍应全额交费。对于每个小区的不同情况,空置房物业费如何收取,可以由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协商决定,但不可能从政府层面对于收取标准进行约定,否则将和现行法规相抵触。

上海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副秘书长许玉彪告诉记者,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对空置房收取全额物业费并不存在争议,但落实到物业企业的实际操作时,仍有部分物业采取和业主商议并减免物业费的方式。比如松江、闵行等地部分社区内投资客居多,有的小区内甚至50%-60%都是空置房,部分物业公司催缴物业费的成本精力过高,为了维系物业的正常运营,最后还是对这部分物业费有所减免,这对其他业主是不公平的。

多数物业负责人表示,物业服务的对象是全体业主享有的公共服务,是公共产品,不是针对某一个业主提供的专门服务。无论住宅区内的入住率是多少,物业企业都要提供服务,如果少缴费或不缴费,物业的服务质量必然会下降,最终吃亏的还是大多数的业主。“但从实际现状来看,由此产生的物业矛盾逐渐成为社区中的新问题。”许玉彪建议,相关部门对此可进行针对性调研,并从法规制度上不断进行完善。

社区问题咨询专家刘生敏认为,物业费和空置房的物业费都是由业主大会决定,即使是空置房也应按照标准收费。如果不按照标准收费,会侵犯其他入住业主的权利,也会使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受损。另外,空置房物业费究竟应该定在什么比例上,也要根据不同小区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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