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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业管理条例开始征求意见【2】

2010-01-26 10:49 来源:iwuye.com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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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业主对机动车辆有保管要求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约定。

公安、消防、抢险、救护、环卫等特种车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执行公务时,不得收取临时泊车费。 物业管理区域内无法提供足够停车位的,经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申请,公安机关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周边三、四级道路或者空地设立临时机动车辆停车场。

旧住宅小区怎么管理? 旧住宅区可实行三种管理模式

连日来,弃管小区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沈阳市政府今年工作报告也表明今年将加强对弃管小区的管理。而弃管小区大多数都是旧住宅小区。对此,征求意见稿指出,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市旧住宅区综合改造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配套设施设备不全和严重损坏的旧住宅区,有计划地实施综合改造,所需资金由财政承担,各区、县(市)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旧住宅区实施综合改造前,应当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落实改造管理方案,签订管理规约。旧住宅区可以实行专业管理、自行管理和社区管理等模式。旧住宅区综合改造后,相关业主应当主动参与日常管理并承担卫生清洁等费用。旧住宅区内的道路、绿化和供排水等市政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养护和维修管理,由相关专业部门负责。

业主不交费怎办? 限制该业主的被选举权

业主不得以物业空置、开发遗留问题、物业服务质量问题、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等理由拒交物业费。业主拒付物业费、不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实施其他损害业主共同权益行为的,可以通过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对其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被选举权等共同管理权予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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