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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规定物管退出需提前3个月告知【2】

2010-02-11 12:19 来源:iwuye.com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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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况三:业主拒交物管费

新规:物管不得以此为由拒绝退出

业主要撤换物管,而物管以业主未交齐物管费为由不愿退出,双方互不相让“僵持”的结果只能是两败俱伤。

《办法》也对这一情况做了详细规定:原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业主欠交物业服务费为由拒绝办理交接。

那么业主欠交的物管费怎么办?《办法》规定:原物业服务企业可委托新物业服务企业代为收取业主欠交的物业服务费,也可以自行收取,但不得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工作秩序。新物业服务企业应为原物业服务企业收取欠缴物业服务费提供帮助。

如果业主委员会对原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账目有异议的,可以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对其进行财务审计,审计费用可从属业主所有经营性收益中支出。审计结果及审计费用,同样要向业主公布。

状况四:物管擅自“撤退”

新规:取消一年内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资格

经营不下去,或者与业主有矛盾,物管就拍拍屁股走人。留下一个无人管理的烂摊子,受苦的始终是小区业主。如果随之任之,这样的闹剧恐怕只会越来越多。

为此,《办法》规定,如果物业服务企业不按本办法规定程序做好退出衔接工作的,将由当地物业主管部门将该企业的不良行为书面报送市物业主管部门,记入该企业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而自社会公布之日起,该企业一年内参与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的资格将被取消。

物管突然撤离事件回放

1.2010年1月9日,物管公司突然撤离了望江街道耀江福村。小区一下子进入了无人管理的“真空”状态:楼房前家政服务、辅导信息等垃圾广告堆了一地,每个垃圾桶周围都堆满了大袋小袋的生活垃圾包。居民生活也少了份安全感。

小区的广告牌上贴着一张由小区所在社区居委会的“告示”,上面解释了物业撤离的原因,其大意为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合同已经到期,而新的业委会未能正常选举,导致无法签订新的合同。

耀江福村物业撤走后,街道、社区紧急请了两个临时工,负责小区垃圾的清扫、清运,费用暂时由街道承担。

2.2007年4月,香樟公寓物管在没有通知的情况下,将保安和清洁工全部撤走。而物管表示撤出的直接原因是物管费收不上来。经有关部门协调,管理沁雅花园的“华龙物业”临时充当“救火队员”,进驻香樟公寓。

3、2004年10月,双牛大厦突然遭遇物管撤离,共有390多户业主的大厦停水、停热。之后,业主看到物管公司贴出的一张告示:双牛大厦开发有限公司从2004年7月起开始拖欠物管数十万元,物业公司决定从2004年10月16日起中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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