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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召开物业管理工作会议【2】

2010-03-19 11:11 来源:iwuye.com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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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好“内功”,全面提升服务意识

要求全市物业服务企业把提高服务意识作为提升服务水平的第一要务,摆正位置,加强服务。要进一步完善服务标准、管理规范、考核方法和奖罚制度,建立管理无空档、服务有标准、投诉有反馈、办事有时限、考核不迁就、奖惩有力度的内部管理机制,使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要以建立完善企业内部培训机制为抓手,加强对公共秩序维护、保洁、维修等直接面对业主服务的岗位人员系统培训,确实提高员工的各项服务技能,真正树立业主至上,服务第一的理念;要建立企业负责人月接待制度和项目负责人周接待制度,及时了解业主需求,改进日常服务,不断提升业主对物业管理的满意度。

落实政策,努力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要在全行业全面推行质价相符、优质优价、双向协商的物业收费新机制,让广大业主明明白白消费。推动各物业企业贯彻落实《天津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对新建住宅小区,企业要在前期物业管理投标时,按照新标准测算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并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对《物业服务合同》期满的小区,企业要主动与业主委员会沟通,根据小区实际情况,按照“菜单式”或者选择相应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协商确定新的收费标准;对物业服务合同未到期的住宅小区,企业要积极争取业主大会同意后,上调收费标准,并签订补充协议;对已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且物业管理服务费低于政府指导价格标准、尚未入住的小区,企业可以在书面征求购房人同意的基础上,对收费标准作相应的调整。通过合理调整收费标准,扭转许多项目存在的低水平运转的状况,增强企业的经营活力,提高其养管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物业管理在实现房屋保值增值、提升居住品质等方面的作用,实现企业、业主双赢。

推动物业企业落实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用电优惠政策,真正做到让利于民。区县物业办将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针对不同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电价调整的实施方案,积极向项目所在地供电部门申请执行新政策,并主动深入小区逐个推动落实,积极帮助物业服务企业协调单独计量表改造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将这一惠民政策落实到底,以减轻企业的经营负担,促进企业加大经营投入,提高服务质量。

齐抓共管,发挥各职能部门协管作用

新《条例》赋予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十项监管物业管理职责,这不仅是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的重大体制的调整,更重要的是维护社区和谐稳定的重要机制保障。今年,区县政府应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管理的认识,在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上给予保障,为正常开展工作提供基础条件。同时,物业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规划、建设、市容、公安、物价等具体职能部门,市、区县物业办将注重发挥物业管理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作用,坚持定期汇报制度,及时向领导小组成员反映工作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合力维护物业管理规范发展。特别是,今年结合全面贯彻《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各有关行政部门将更加注重职能作用的发挥,加大执法力度,依法纠正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违规行为,为行业健康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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