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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城区物业管理大调查 和谐物业离居民有多远?【2】

2010-11-03 05:02 来源:iwuye.com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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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须物有所值

“许多居民认为自己交了钱,物业公司就该理所当然地提供全部服务,而有的物业公司却存在服务角度的问题。”市法制办副主任方红认为,这种各自站在个人立场说话的方式,让物业管理双方成为对立者。当前,小区业主的物业意识非常重要,而业主意识的提升要经历一段时期来慢慢接受。

方红说,以前,居民住房子不交物业费。特别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单位住房产权属于单位,物业管理也由单位包揽。现在,大部分都是商品房。居民需要接受住房不交钱到住房须交钱的观念的转变,让业主心服口服地交钱享受物业,还须有一个过程。

市人大代表、荆州市房协会长、市舜隆地产总经理金庆荣说,对于房产商来说,一个楼盘的物业管理质量关系着新楼盘的形象。

金庆荣认为,物业管理功能、安防配置都应讲质量,关系到物业服务的水平问题。而物业服务水平,也是促成消费者购房的原因之一。物业管理水平应该与楼盘档次相辅相成。一个好的楼盘,仅仅有花有草、有水有桥还不行,如果物业管理不到位,物业公司没有尽心尽责,业主就会不满意,会影响居民生活,这种楼盘就是烂楼盘。站在业主的角度,如果业主花了很多钱,买了一个高档楼盘,结果物业不到位,业主会认为花了冤枉钱。反之,物业服务与小区环境、楼盘档次都达到一定水平,业主就会放心、舒心,会认为物有所值。“物业管理公司要有竞争,要更新理念,不断引进适用的管理经验。”金庆荣说,特别是物业管理部门要引导物业公司引进外地优秀的管理方式和成熟经验,让物业公司有竞争意识。同时,相关部门要严格为物业公司招投标进入机制把关。只有采取市场竞争手段,物业公司才有危机感,才能较好地生存和发展。

和谐物业有望成现实

“我交的物业费是干吗的?”“每个月,1平方米0.5元的物业费,算不算贵?”“不交物业费,怎么会享受物业服务?”记者近日获悉,荆州市政府法制办正就《荆州市物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这一举措,说明市政府仍在继续努力解决我市物业问题,我市当前存在的一些物业问题将有望得到解决。

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小区和谐、社区和谐,社区和谐、城市和谐!将小区的规范化建设作为重要的民生问题来抓,是引入物业管理及小区规范化建设的重要部分。

这位负责人表示,新的物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由于该办法专业性强,涉及法款条款较多,市政府非常慎重,并希望通过广泛听取、搜集市民及社会各界建议,按照法规程序,合理地修正相关内容。

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居民和物业公司双方的利益,以及社会和谐。《荆州市物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到底有哪些亮点呢?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现有140多家物业服务企业,新的物业管理办法是在老物业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的进一步完善。针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需招投标、非机动车库应归全体业主所有、业主大会可辞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装修前需支付垃圾清运费等物业公司、业主关注的问题都进行了明确规定。而这份征求意见稿的最大特点就是对物业管理用房进行硬性规定,以防止开发商不建和挪用物业管理用房,陷入物业服务机构没有地方办公,没有地方提供物业设施和服务。

《荆州市物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要求,新建住宅区和两个以上业主的新建住宅,均应当实行物业管理。原有的住宅区,应创造条件逐步实行物业管理。根据新办法,规划、设计新建物业时,应按开发建设总建筑面积比例确定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建筑规模在5万平方米以下的,应该按照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4‰确定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建筑规模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3‰确定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听说市政府将出台行之有效的小区物业管理办法,明珠雅苑居民李先生高兴地说,只有在政府的扶持、指导下,许多物业公司的经营才会逐步走上正轨,居民才能真正享受到物业管理的好处,大家的观念也会发生改变。小区物业管理费收缴率和业主满意度也会因此不断提高。最终,才会形成居民观念与物业经营的良性互动。只有拥有健康向上的文化与和谐的生活环境,小区才会有凝聚力,真正实现居民在小区的和谐共处,大家才能安居乐业,实实在在地享受和谐社区带来的高品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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