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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服务考核未达标 物业公司要降级

2011-03-28 10:14 来源: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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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之家Pm86.com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泉州市物业管理规范提升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全市规范提升物业管理专项活动经历动员部署阶段后,4月1日到11月30日为组织实施阶段,12月为检查验收阶段。今年,部分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将采取引进专业物业管理、社区准物业管理、业主自行管理等方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当日,《泉州市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暂行规定》也制定印发。

报道推动物业提升服务

对于如何规范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本报曾给予重点关注,并从中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本月初,本报就报道了市“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与本社“政风行风直通车”联合举办的物业管理专题座谈会,揭示了我市目前物业管理、服务方面存在的一些普遍问题,并剖析原因,探讨对策。之后,“政风行风直通车”还开进市区圣湖小区、丰盛假日城堡、西湖豪庭、大淮新村和汀州新村,关注各小区的物业服务状况,并对物业收费难这一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寻求解决之道。这些报道引起了市领导及相关部门的重视,本报报道揭示的问题并总结的一些好做法,多数都纳入了相关部门的问题分析和方案制订中。

物业费将重新核定

按照专项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当年预售的项目应100%实行前期物业招投标。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加强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建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实行分户管理;指导有条件的小区逐步建立小额维修资金制度。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自物业交接后30日内持物业服务合同等文件办理备案手续,指导、督促物业企业在小区的显眼位置公布物业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

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今年要选择1-2个建成10年以上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不包括城市规划五年内需拆迁改造的住宅小区)作为试点,通过整合老旧小区合理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实施小区综合整治,在小区面貌初步改善、基本具备物业管理条件后,根据小区实际和居民意愿,采取引进专业物业管理、社区准物业管理、业主自行管理等方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各地房地产主管部门每年对辖区每个物业管理小区至少检查2次,督促物业企业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入中属于业主所得收益的部分移交给业委会。市住建局将会同市物价局重新核定物业服务费指导价,并对物业小区物业服务收费行为进行抽查。

根据实施方案,今年符合成立业委会条件的物业管理小区成立业委会应达到40%以上。为此,市住建局负责研究制定《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服务手册(示范文本)》,对业委会选举、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等试行网络投票表决。

业主满意率是考核重点

根据部署,全市将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达标考核和物业服务企业考核。考核采用“百分制”的办法,其中企业基本素质和经营能力占30%,物业服务项目管理水平占70%。考核内容包括共用设施维护管理、秩序维护管理、环境管理、业主满意率等。收费、财务管理等是否执行有关规定,是否在显眼位置明示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是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进出小区车辆是否登记,停车场是否有专人值班等都列入其中。另外,业主是否满意在该规定中多处体现,成了物业服务企业考核的重点。

对不良企业的处罚清理力度也将加大。今后,考核将每年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结果将作为企业资质年度检查的依据,并记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对服务品质差、达不到法定资质要求和管理品质差、损害侵吞业主利益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年度检查定为不合格,依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提交审批机构给予降低或注销企业资质,并且不能参加招投标和新接物业项目备案。

实施方案还要求物业企业多与业委会沟通、协调,做好业主的工作,依法依规催讨物业欠费,对恶意欠费拒不缴纳的业主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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