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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物业新规已实施 多个小区停车费未调整【2】

2011-08-02 16:34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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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费上涨,物业公司也头疼

停车费上涨,业主普遍叫屈,物业公司也有一本难念的经。

“现在小区地面和地下的停车费都是30元/月,如果涨价,估计纠纷会更多。”学林雅苑同喜物业经理顾庆的想法和很多物业公司一致。

在临泉路与敬亭山路交叉口的万豪花园小区,物业管理处任姓经理介绍,小区内共有170多个停车位,其中地下停车位70个,且已全部卖与私人,物业只按照物价局标准收取一定的管理费,例如平时的垃圾清理、车库用电等。

而地上大约有100多个停车位,地下、地上车位收费都为30元/月。任姓经理表示,这个收费标准只是暂时的,根据日前出台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收费价格肯定会有所提高。但是如果一时将价格调上来,问题会非常集中。

物业收费:物业费统一收,高层底楼不干

在这次正式出台的《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将之前修改稿中高层一楼物业费按照90%征收删除,这意味着,无论楼层,物业费全部统一收取。

“现在小区高层一楼和二楼的业主拒绝缴纳物业费。”顾庆话语里满是无奈。

2009年6月,该物业公司进驻小区,高层一楼和二楼的物业费全部按照多层0.44元/平米的标准收取,高层其他楼层的物业费为0.92元/平米,电梯公共能耗费为每户每月8元。

如今,按照新办法,一楼和二楼的物业费要和其他楼层统一收取,业主不干了。

老小区物业费仅能收到两三成

物业费收不上来都是老话题了。

顾庆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小区1700多户,到现在有400多户从公司入驻就没有交过物业费,还有400多户已经欠费一年了。对物业公司来说,最大的一笔是物业公司员工支出:保洁十几个人,一个人每月800元;保安十来个,一个月950元到1000元不等;办公室工作人员1200元每月;就连顾庆这个主管,一个月也就1600元。

“物业公司不像水电部门,如果不缴费,就可以将它停掉。不少业主有这样的心理:掏钱买了房子,还要交物业费,觉得是多此一举。”顾庆表示,还有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就拒绝缴纳物业费。“这是一个恶性循环的过程。”

员工工资一直在压缩,业主拖欠严重。不仅仅是学林雅苑这一个小区。据记者了解,物业费难收,这几乎是每家物业公司存在的问题。

“有的经营好一点小区也就只能收上来百分之七十多,多一点的也就百分之八十几,很少能收到百分之九十的,有一些老小区收的就更少了,只能收上来百分之二十到三十。”喜洋洋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合同没到期,物业费“按兵不动”

尽管昨日是新办法实施的第一天,在对包括万豪花园、长春都市豪庭、翡翠谷、三里街的聚亿经典花园等小区走访后发现,因为物业合同没有到期,不少小区仍然实行老的收费办法,极少有小区动物业费的收费标准。

在橘郡万绿园小区门口,记者碰到了正准备出门的一位男性业主,该业主告诉记者,“我们住户暂时还没有收到任何关于物业费调整的通知,现在的物业费是1.1元/平米,以前是0.9元/平米,不过这早在去年就已经调整了。”同时,该小区的地上车位收费也没有变动,仍然是30元/月。

橘郡万绿园小区物业处的一位工作人员随后也向记者透露,该小区的物业跟业主、开发商之间都签订了一份合同,“橘郡万绿园小区的物业与大部分业主之间签订的合同是12月31日到期,按理讲,在合同到期之前物业收费不会再做任何的调整。”

风景苑小区的物业收费也没有变动,跟以前一样仍然是0.55元/平米。香格里拉小区物业告诉记者,“我们小区的收费是明确按照合肥市以前的物业收费标准,因为没有接到总公司的通知,所以暂时没有做出任何调整。”

给力模式:业主委员会分走一半停车费

张先生是经开区某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主任,一直在关注晨报有关物业收费标准的报道。

日前,他打进晨报热线4249555,说出了自己的一个疑问:“我想了解这个问题,是因为我们小区地上停车收30元,下面产权归业主的收20元,这些钱并非物业一家拿去了,而是要和业主委员会对半分,业主委员会拿到的钱可以和广告收入一样,作为维修金,对小区进行‘小修小补’。但是按照现在的规定,地下停车位,小、中型车的收费标准均为180元/月/辆(含物业综合服务费50元),已售产权或使用权的则为50元/月/辆,收取的停车费应该如何分配?业主委员会还能和物业公司对半分吗?”

其实,张先生的疑问可以在新办法中找到答案——在合肥市,地上停车费和地下停车费的综合服务费归物业;产权没有出售的,除去这个50元,其他一般归了开发商。在停车费中,地面停车费除去综合服务费这块还能有结余,是可以和业主委员会协商分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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