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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79个物业未晒账单 将记入信用系统【2】

2012-04-06 10:19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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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物业费难收“诉讼难”成症结

法院受理此类案件数量有控制;诉讼时间漫长,物业耗不起;以往案例显示“追本容易追息难”

近日,记者从已经晒出账单发现,业主欠缴物业费的情况较为普遍,甚至有的社区连半数物业费也收不上来。而物业想通过打官司拿到物业费时,由于法院对物业服务案件收案的数量有控制、诉讼时间漫长等因素,使得诉讼成为难题。

数据账单晒出欠费通病

3月16日,国美第一城C区晒出了2011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收支情况报告》,去年应收物业服务费1011.65万元,而实收是484.62万元。其总支出912.4万元,该物业晒出了427.78万的亏损。

记者走访过程中,美然动力街区、星河苑小区、柏林爱乐等也“晒”出了业主欠缴物业费的问题。

记者调查众多社区发现,不交物业费的情况大致分为三种:

“个人恩怨”“家里水管爆了,修好了又爆,不仅我家,连邻居都淹了,这么差的房屋质量,我凭什么交物业费。”位于朝阳区沿海赛洛城的业主表示,这种纠纷在小区里不下10户,且已经存在了3年。

“公共利益”一些业主质疑小区公共区域的收益并未返还给业主,甚至没有被用在小区建设和服务中。国美第一城业主王先生说,由于物业对楼下共建经营形态的准入门槛太低,不仅有商店、饭店,还有售楼中介,导致该小区门口送货车、黑摩的泛滥,经常堵住小区门口,让市民难以通行。

“吹毛求疵”有的业主认为,“我生活自己的,看不到物业平时在干什么,所以也不需要物业服务。”此外,保安员形象不好等也成为业主拒交物业费的原因之一。

对于业主提出的问题,物业公司表示未必都能解决。“比如业主在小区丢了自行车,物业的确应负一定责任,但毕竟这是个公共环境,不等于承担所有责任。”一名物业客服经理说,有时业主提出的赔偿条件太高,或者根本不属于物业职责范围,因此就谈不拢,那么矛盾最后会从不交物业费上体现。

困境:打官司耗时长回报低

业主欠缴物业费让物业无奈,然而,记者采访的多家物业均表示,目前想走法律程序讨要物业费,并不是件容易事。国美第一城C区物业客服部经理李辉称,他咨询律师了解到,追讨物业费的诉讼,一年只能接3个案子。“一年起诉3起,是杯水车薪的事,追这些钱费时费力。”

社区问题专家、北京兰台律师事务所律师包华表示,北京市区法院对于物业服务案件收案的数量的确是有控制的,但这并不是法律的规定,而是在司法实践上的一个习惯。

包华介绍,物业服务纠纷是大批量的,而其形成的原因,很多不是在物业范围职责内的,这跟现有的制度、以往历史上开发模式以及法律法规内容有关系。从稳定来讲,这种群体性诉讼事件,对政府和法院来说有一定的压力。

其次,一家物业公司的经理坦言,将业主告到法院后,需要立案期、答辩期,业主也要时间搜集证据。因此诉讼过程很漫长,“如果官司打赢了,业主交了今年的钱,但打官司拖一年,则又欠了一年。”包华说,这种问题在经历了诉讼的物业和业主间普遍存在,法院哪怕同时收10个案子,如果3个月一结案,一年也只能告4次。而这一年过去,这些业主又欠了一年费。

由于物业费诉讼中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诉讼“追本容易追息难”也是问题之一。不少物业发现,法院只支持本金的追讨,而业主欠缴的滞纳金等都在调解中被化解了,有时候通过法院调解,判决结果常常是将物业费打折缴纳。

提醒:欠物业管理费或致房屋贬值

日前,在一家地产论坛上出现了应对物业起诉的“攻略”,其中提到了“拖官司和起哄”。包华认为,从微观来说,攻略有可能成功,达到自己的目的,“但这种方法大方向是不对的,一定会在房子的贬值中找回来。”

包华介绍,现在允许物业公司撤场,即干不下去就不干了,提前打招呼就可以走。业主们以不交物业费的方式对抗,对抗的结果是换掉了物业公司。这种物业和业主博弈的过程,有可能损害未来信誉。业主通过欠缴物业费的方式进行抗辩完全得不偿失,这会使房屋设施设备管理陷入困境,导致房屋贬值。

包华建议,这需要政府制定规则,用规则解决两者间的根本性矛盾。如北京市正尝试着做业主大会的登记,业主大会可以有公章和执照,即业主的主体起来了,可以在法院环境之内主张权利。

而从司法角度讲,法院应跟进司法措施。业主的自我教育也很重要,目前北京市成立的一些NGO组织都在帮助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开展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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