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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物业管理乱象根源何在?【2】

2013-06-05 09:00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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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协:物业管理者应加强自身培训

据介绍,目前海口共有物业服务企业627家,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近6万人。而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物业管理业务交流提高、行业自律、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政府主管部门之间协调等深层次的矛盾逐渐暴露,不同程度地阻碍着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海口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梁金华认为,共创和谐小区首先需要物业管理者加强自身培训,规范物业企业的服务标准和水平。物业公司是服务型企业,首先需要提供让业主满意的服务,尽最大努力为他们创造安全幸福的生活环境。

梁金华说,目前海口物业管理从业人员普遍素质不高,缺乏良好的沟通能力,物业管理企业也是良莠不齐。这还需要相关职能部门以及物业管理协会加强培训宣传和重视力度。

据了解,海口今年5月至12月期间,每月将开办一期培训班,培训对象为在海口市从事物业管理服务的人员,以及2011年1月1日前取得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经理、部门经理及管理员上岗证书未按规定复检者。

专家:成立业主委员会维权

记者了解到,当物业公司和业主出现矛盾以后有三种处理方式可供选择:通过业主委员会维权,也可以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出面接受投诉,或者采取诉讼的方式起诉物业公司来维权。

因为维权艰难,业主个体在这场“护家行动”中并不占优势,对于化解小区诸多物管问题,海口相关物业专家秦先生认为,最好的办法,还是尽快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之后与物管公司订立服务合同,将服务标准、收费等事项明确约定。

秦先生说,业委会成立后,可以监督物业公司,将物业费公示。按照规定,在物业公司要新增费用时,必须要经过小区业主大会2/3以上业主的认可方可实行,否则无效。因此,如果物业公司不肯进行公示或者擅自提高物业费,业委会可以召集业主大会讨论重新选聘或采取其他手段。这样业主与物业的纠纷自然能瞬时化解,不至于愈演愈烈。

专家:物业可开展新的盈利项目

谢先生在海口与物业管理打交道有20多年,他认为,物业费上涨从操作上来看不现实,因为需要大多业主同意。但物业公司不应陷在物业费上出不来,而应该寻找新的出路。他建议,除了收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还可开辟物业综合经营服务的方式等增加盈利,并开展多种便民业务,增强自身实力。

他认为,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首先应该明白双方的责权关系。物业公司应履行服务义务,业主也应履行维护公共环境的义务,双方多换位思考,在沟通理解时,避免情绪化,这样“东家”和“管家”才能共同创造幸福和谐的小区环境。

住建局:建物业人员信用档案提高诚信度

记者从海口住建局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海口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及执业人员信用档案。

海口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及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建立全市物业管理基础信息库,为政府实施物业行政管理提供准确的客观数据,能为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及执(从)业人员市场行为提供参考,是进一步规范海口市物业管理市场秩序的重大举措。该局计划力争在2013年底前完成该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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