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防止维修金不被虚报?修房钱花费须在小区公示
征求意见稿中拟规定,应急维修工程完工后,业委会、物业企业或其他组织维修的单位,应将工程使用维修资金的总额以及业主分摊情况,在小区内的显著位置告知业主,业主提出质疑的,组织单位应给予明确书面答复。
同时,如果物业企业,相关业主虚报维修范围、虚报工程预算,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有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而如果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预算、工程质量不合格,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则应退回虚报部分资金、承担修复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
此外,为提高应急维修效率,此次还将对主管部门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区县住建委或房管局工作人员在受理应急维修资金申请审核过程中,不得设置障碍刁难申请人,不得故意拖延审核时限。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在接到区县住建委或房管局同意支取应急维修资金的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金支付手续,不得无故拖延。对行政管理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要及时严肃查处。
怎样提高应急维修金支取效率?物业须建维修金“明细表”
有关负责人表示,实践中,使用维修资金前,物业公司必须先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区县管理部,查询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相关业主的维修资金账户余额,整理相关数据信息和实施数据,这就拉长了实施应急维修的时间。
为提高应急情况下维修资金的支取效率,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各物业企业应当在通知下发之日起3个月内,按户登记业主姓名、房屋面积、交存维修资金余额,提前建立起小区内产权明晰、资金数量准确的维修资金明细台账。这样,如果遇到应急维修,物业公司手中就已经有了必需的相关数据,这将大大缩短维修资金支用周期,提高应急维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