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新老物管和龙珠花园业委会在政府部门协调下,签署了三方协议,定下2月16日为退出进驻的新时间节点。
当晚,龙岗区住建局在向龙珠花园居民发出的提示中明确表示:“如新旧物业服务企业未按上述三方协定的时间进行交接,将依据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至此,这场被称为深圳物管新规实施后的首例物管交接纠纷,迎来了转机。
1、物管新规实施后首例交接纠纷
龙珠花园竣工于上世纪90年代后期,拥有16栋高层住宅,4500多户业主。此前半月,这里一度出现了两个物管公司的保安员各在大门内外站岗的场景。龙珠花园的业主们,则在小区里挂起“喜迎开元入驻龙珠”的横幅。晚上下班后和双休日里,成百上千的业主来到楼下,声讨新港公司拒不退出的行为。
负责辖区治安的罗岗派出所,不得不连日派出警员和巡防队员到场维持秩序。
《<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若干规定》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首次细化了物业服务企业必须退出的情形,并进一步规定了法律责任。新规实施当天,即发生了龙珠花园物管交接纠纷。
“太不合理了!我们业主大会授权业委会招标了新物管,要求1月1日交接,但老物管不交接,延期到1月8日,还是不交接。”站在小区门口,年轻妈妈叶子说。“若干规定第47条有规定啊,物管公司在合同依法依约解除后,应当退出,不得以债权债务纠纷未解决、阶段性工作未完成等为由拒绝。”80后业主温先生说。
2、为什么要更换物管?
新港公司因何惹得业主坚决要换掉他们?1996年开盘即入住的业主袁志忠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袁志忠告诉记者,因为小区管理混乱,业主们的维权至少从2004年就已开始。
龙珠花园1999年曾成立过业委会,但多年来已不能履行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的职责。这一次,业主们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经过4个月共5轮投票,终于取得户数和面积双过半的合法票数。2012年11月,龙珠花园有了新业委会。
新业委会发出的第一份公函,即是要求新港公司就专项维修基金、停车场和商铺产权、恢复公共用地原貌、定期公布账目、降低管理费等多个事项进行整改。
其时,业主们才知悉,与新港公司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其实已在5年前到期,再无续约。另外,新港公司资质已由二级降为三级(暂定),依规已不具有管理如此大型小区的资格。
2013年7月14日,龙珠花园2013年度第一次业主大会公开唱票,过半的业主(这些业主所拥有的小区建筑面积也过半)同意终止与新港公司的事实物业服务关系,并授权业委会组织对新物业服务公司的招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