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结果显示:居民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总体满意度为69.54%,调查结果较去年提高了10.44个百分点。有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满意度较高达到80.26%,无物业服务的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满意度仅为44.80%;高、中、低档住宅小区及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满意度分别为94.29%、76.80%、42.55%、51.69%;有物业的住宅小区中对保洁、保安、绿化维护、公共设施维护各项服务的满意度分别为80.33%、74.48%、76.71%、73.61%;在对物业服务市场调查方面,33.56%的居民认为物业企业提供服务需要付费、33.80%的居民认为物业企业应提高服务质量、19.50%的居民认为物业企业应明确服务内容以及标准、6.07%的居民认为因为我对服务不满意缓交物业费、5.03%的居民认为因为我对物业投诉解决不满意缓交物业费、2.04%的居民认为我经济能力有限付不起物业费。
总体来看,包头市住房保障局三年来通过深入开展物业管理年活动,从完善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创新物业管理体制机制、强化管理措施入手,切实解决物业管理及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促进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2013年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满意度较2012年有了较大地提升,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距居民的要求还有差距,需要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尽快完成全市范围内四级物业管理体系构建,大力推行住宅物业项目分层次管理,全力提高我市住宅物业管理覆盖率,进一步加大对我市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管力度,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用真诚去赢得更多居民的认可和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