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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住宅物业费最高1元/平方米 不包含代扣费

2014-03-25 13:21 来源:物业之家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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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之家讯:3月15日起,江苏盐城市区开始执行执行新的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和2011年开始实行的老标准相比,新标准中三级以上物业服务等级每平方米价格均有所上涨。

新标准中,市区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分为5个等级,此次执行的新标准中没有提到一级和二级。其中,多层三级为每月0.45元/平方米,四级为每月0.5元/平方米,五级为每月0.65元/平方米;小高层和高层三级收费标准为每月0.8元/平方米,四级为每月0.9元/平方米,五级为每月1.0元/平方米,每等级收费上浮幅度不超过20%,下浮不限。同时,对超过五级服务质量标准的特级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暂实行单独定价。

在2011年7月1日执行的标准中,关于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同样分为5个等级,一级收费标准为每月0.18元/平方米,五级收费标准为每月0.60元/平方米,每个等级收费呈20%的幅度向上浮动。

记者从房产部门了解到,目前盐城还没有超过五级服务质量标准的特级物业公共服务。也就是说,目前盐城市区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都应该不超过1元/平方米,最多上浮幅度不应超过20%,也就是最高收费不应超过1.2元/平方米。

然而,很多新小区业主都反映说,自己所在的小区物业费都超过一元。其中,城南多个在售楼盘的物业费都达到了1.5元,这些小区的物管费是否都涉嫌超标准收费呢?

盐城晚报记者采访了解到,事实上,市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中所指的物管费,只是单纯指公共服务的收费,公共能耗费和电梯使用费并不包含在内,有些小区的物业费中包含物业提供的公共服务的收费,还有公共能耗费和电梯使用费,而后两项一般是由物业公司代收的。如果有业主对照标准发现,有物管公司收费超出新标准的,可以向房产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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