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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今年确定14个立法项目 业委会或有权起诉物管

2016-03-22 10:16 来源:南方日报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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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记者从珠海市法制局了解到,2016年珠海的立法工作计划已正式公布,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项目共计14个,全部为特区法规。其中,提请初次审议项目8个,新增立法项目与修订调整项目各占一半。

今年,珠海立法机关与相关职能部门将共同推动建筑物外立面管理、横琴廉洁岛建设、企业绿色排放等事项的立法工作,同时完善物业管理等现有规定,在特区法规中试行业主委员会社团法人制度。

建筑物外立面条例预计6月送审

“防盗网应安装在门窗、阳台、外廊内侧,不得凸出。”这是2013年《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对建筑物外立面的一处规定,虽然明令禁止,但若发生防盗网伸出阳台的事件,谁来改、怎么改,缺乏具体的操作和指引。

今年,这一状况将得到改善。在最新公布的珠海2016年立法工作计划中,建筑物外立面管理条例被提上了日程表。根据计划安排,市住规建局需在6月提交草案送审稿,市法制局需在11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一审。

记者了解到,该条例将对建筑物外立面的改造实施主体、参与单位及出资比例、改造工程开展方式、维护周期等予以明确规定,可以遏制“乱安防盗网”等建筑物外立面现象。

除此项条例以外,今年确定的8个初审项目还包括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横琴廉洁岛建设决定和企业绿色排放条例等3个新增立法事项。其中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进度最快,预计今年5月便可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3部较大市法规将面临废止

法律也要与时俱进,对文本的调整与修改也是立法机关工作的重点之一。在今年的初审立法项目中,有4个都属修订调整的范畴,包括物业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条例、环境保护条例、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物业管理条例为例,此项法规将对原有条款进行细化,并试行业主委员会社团法人制度。若该项法规审议通过,珠海的业主委员会便具备了独立的法人资格,从而能以自身名义起诉开发商或物业公司,维护业主权益。

实际上,该条例的现行版本是一部较大市法规,虽经过修订,但仍有一些内容与上位法要求不一致。今年这部《珠海市物业管理条例》也将被废止,相关部门将研究制定《珠海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

除此条例外,安全生产条例和环境保护条例也属此种情况。这些特区立法项目都已有正在实施的较大市法规与之对应,原有法规都将面临废止。

对此,市法制局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说,特区立法权的权限更为宽泛,立法机关可以据此对本地实际情况和问题作出特别规定,更有助于服务地方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从2011年开始,珠海就再未运用过较大市立法权或设区市立法权,今年的14个立法项目也全部为特区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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