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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住宅物业费新规:业主无车位2小时内免费【2】

2016-04-11 11:33 来源:扬州晚报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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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费

无地下车库,1楼住户免电梯费

“新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普通住宅,带有地下车库且电梯从地下车库到达本层的一楼住户,其电梯运行费按一楼的建筑面积的80%交纳;有地下车库但电梯不到达本层的一楼住户和没有地下车库的一楼住户,免收电梯运行费;带阁楼或跃层式的顶楼住户,按电梯到达层的建筑面积交纳电梯运行费。

装修费

业主装修押金3个月内须退还

“新规”征求意见稿中明确,业主或使用人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的,装修人在装修前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装修协议,明确装修事项、装修押金。业主或使用人装修完毕未违反装修协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在3个月内如数退还装修押金;实行集中制冷、供热等服务的住宅应在6个月内如数退还装修押金。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业主、使用人或装饰企业(工人)收取装修管理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另外,物业服务企业在新房住户办理入住手续或重新装潢时,代收装潢垃圾清运处理费。

门禁卡

免费为每户

配置的卡不少于4张

根据“新规”征求意见稿,物业服务企业为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的需要,实行门禁出入证(卡)管理的,应当免费为业主、物业使用人每户配置不少于4张出入证(含IC卡等),证照、门卡等所产生的制作费用,应计入相应的物业服务成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停车场实行门禁出入证(卡)管理的,应当免费为车主每车配置1张出入证(含IC卡等),证照、门卡等所产生的制作费用,在收取的汽车停放费中支出。

另外,新建住宅小区的门禁出入证(卡)由建设单位免费配置;业主大会成立后,实行出入证(卡)管理的,由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约定。业主、物业使用人另有需求申请办理的,可以适当收取工本费。(陈高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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