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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看!大连物业、电梯、停车费规定有变化【2】

2016-05-07 23:35 来源:物业之家 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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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费

1、新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

电梯运行费与物业服务费一并确定,收费标准按照合同或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约定执行。

2、既有住宅小区

电梯运行费已计入物业服务费之内的,按双方协议约定的标准执行;电梯运行费未计入物业服务费之内: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电梯运行费收费标准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决议与物业服务(或电梯服务)企业协商确定;暂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电梯运行费继续按照现行收费标准执行。

3、需要调整电梯运行费收费标准的住宅小区

应根据业主大会决议依照法定程序重新确定电梯运行费收费标准。

4、商厦、写字楼、公寓、别墅及其他非住宅类

收费标准由业主(物业买受人)、使用人与开发企业或物业(电梯)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停车费

1、地上停车

在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地或者占用业主共有道路的停车服务收费由业主大会决定。在业主大会决定之前,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暂按现行规定执行。

2、室内(地下)停车

室内(地下)停车场产权属于开发建设单位或人防工程的,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暂按现行规定执行。

3、购买车库、室内(地下)车位产权的

停车服务费按照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业主自清垃圾不得收清运费

入住新房时,突然收取的垃圾清运费让不少业主瞠目结舌,对于这种情况,《通知》里已有明确规定,业主装修房屋时产生的装修垃圾由业主自行清运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其收取垃圾清运费。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装修垃圾的,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此外,《通知》里还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业主收取保证金、抵押金、管理费等项费用。 物业服务费按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以售房合同中房屋建筑面积或房屋测绘部门实测的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小区地上按年收费车辆鼓励优惠

《通知》里显示,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电梯运行费原则上可按月收取的,但经业主同意,可适当延长收费期限,并在合同或协议中注明,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期限。对住宅小区地上长期停放的车辆按年收费的,鼓励实行价格优惠。

物业(停车)服务企业向业主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实行收费公示,未经公示或公示以外的收费项目禁止收费,否则,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缴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费用,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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