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的位置:物业之家首页 > 行业资讯 > 业内关注 > 正文

不缴物业费被录入个人信用档案 您怎么看?

2016-05-04 08:30 来源:扬州物业网 人评论

A-A+

图文无关

【南京新规】

业主不交物业费

经法院仲裁仍不执行,可录入个人信用档案

3月30日,《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于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批准通过,并将在今年7月1日起开始施行。对于此前颇受争议的“不缴物业费将被录入个人信用档案”的新规,《条例》中第五十一条进行了明确:“业主欠交物业服务费用、公共水电分摊费用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上门催交、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等形式,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经仲裁裁决或者司法判决确认后仍不履行的,按照个人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录入个人信用档案。”

【各方观点】

此次南京新规一经通过受到广泛关注,扬州物业网记者采访发现,许多物业公司对南京惩治“老赖”的条例颇有共鸣,甚至期许这一做法能在扬州落实;与此同时,一些市民认为该条例有利有弊,纷纷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业主:

1、该条例可保障缴费业主的权益。

名都华庭的蔡女士认为,物业公司与业主本就存在利益链条,若雇主不按时发工资,受雇人也不可能积极工作,但这影响的却是整体的生活品质。再者,同一栋楼层的业主享受的是大伙共同交钱后的服务,如果只有部分人按时缴费,那剩下的那些业主岂不是在蹭用别人的“成果”。而南京的这一条例可给“老赖”一定程度的震慑性,间接保护了缴费业主的利益。

江南一品的徐先生补充道:“从小区的整体维保和个人的居住环境出发,小区业主也应按时缴纳物业费,不然因‘老赖’而影响了物业公司的运行,这多少对按时缴费的业主有失公平。”

2、不缴费往往事出有因,该条例应视情况而定。

沙北三村的刘先生表示,有些小区老旧,业主根本感受不到物业公司的服务,突然有人每年上门收费,多少会让业主心生不满。该条例一出,虽然能敦促部分业主缴费,但物业和业主间的矛盾却依然存在。“更何况,个人信用档案十分重要,这将直接影响贷款、出国、交通出行等方面。”

王巷新村的钱老伯也坦言,许多人不缴纳物业费往往事出有因,为了表达不满或尽快让物业公司解决问题,他们只能用最“简单粗暴”的行为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如果南京要实施这一条例,是不是也要‘配套’出台惩戒物业公司服务不达标的规定呢?”

物业公司:

1、物业服务范围有限,该条例可为物业利益保底。

御河苑的物业人员表示,物业公司是按照服务合同的约定进行工作的,并不提供包罗万象的服务。有的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就该管理小区内的任何事,这往往会让业主提出服务范围以外的要求,如物业不照办、不解决,一些业主便会给物业贴上“不负责”“只图钱”的标签。

同时,这位物业人员提到物业服务是多方面的,如果业主因物业公司部分工作不到位,或者存瑕疵,就否定了整个物业服务工作,这对物业公司也是不公平的。“好比客人到饭店吃饭,发现其中有一道菜不合胃口,就打算整桌菜都不付钱了,这个想法对不对呢?”

该工作人员坦言,物业公司每年也有支出成本、人工费用等,这些都要依靠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南京的这一条例正是给物业解决“老赖”问题出了良策,“如果扬州能借鉴南京做法,那我们对不缴费业主也有了制衡,到时我们的利益就有保障了。”

2、物业企业有了底气,向无理要求说“不”

佳家如意园的物业人员小丁表示,小区内会有业主以物业费为要挟,向物业公司提出一些无理要求,“我们遇到过一位业主非要物业公司给物业费打折,不然一分钱都不出,我相信这件事不是个案,应该许多物业公司都经历过。”小丁认为此项规定一出,物业公司就可以有底气向无理要求说“不”了,而这类业主也不敢再为所欲为了。

3、物业费收缴率提高,救活勉强支撑物业

康乐物业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一条例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会提高物业费的收缴率,救活一些“苟延残喘”的物业公司。“有些老旧小区大部分业主都不愿缴费,致使其物业企业濒临撤场,但有了南京的这一条例,我相信,只要有一个不缴费业主在条例的‘威严’下率先缴费,那其他人都会从众,有了资金回笼,苦苦支撑的物业公司就能起死回生了。”

主管部门

应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形成双制约

扬州市物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南京的这一条例有利有弊。有利的是保障了物业服务费的收缴,提高了物业服务企业的运营能力。但弊处是物业服务是商品化合同行为,应该讲求货价相符,顺应市场,受商品经济市场规律调节;然而物业服务又是一个抽象的商品,其量化难以考核,即服务是否达到合同约定标准,是否货价相符等难以评定。因此将拒交物业费录入个人信用档案对业主进行限制,是否会助长货不对价行为的发生还有待考证。

该工作人员认为,将拒交物业服务费录入个人信用档案的同时,主管部门也应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这样才能形成双制约,促进物业服务良性循环。(扬州物业网 尹玉婷)

  • 收藏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媒体专栏 申请+

扬州物业网

是由扬州市物业管理中心、扬州市房地产信息中心指导建立的扬州市物业管理行业网站,由扬州金房信息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