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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小区消防通道耽误救火 要承担赔偿责任

2016-07-01 08:30 来源:扬州物业网 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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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无关

近日,金鑫花苑一名业主反映,由于小区内停车位不能满足车主需求,消防通道被大量占用,严重影响居民的出行和安全。“万一发生火灾,消防车都过不去,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该业主感叹。

扬城消防通道被占现象普遍

据了解,一般消防车长近10米,高近4米,宽2.5米左右,消防通道宽度应不少于4米。记者在我市不少小区发现,许多小区车道都被设计为双向二车道,一旦一边被车辆占用,那剩余的空间宽度则远远小于4米,不足以让消防车通过。

在新庄新村,记者看到,尽管消防通道的两边都清晰的写着“禁止停车”的字样,但仍然有不少业主熟视无睹,照样停在标语处。“要是突然从占道车子前方过到对面,很容易会被撞到。”小区业主叶女士表示,由于停在路边的私家车给驶过车辆造成盲区,很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与此同时,紫薇苑、秋雨新村、东方百合园等小区皆占道现象严重。“每天上下班,弯弯曲曲的窄道真是比驾考还难。”得月苑的王女士坦言。另外,因消防通道过窄,车与车之间间距过小,车辆碰擦等现象时有发生。“我前段时间车子被刮了好大一块漆,由于附近没有监控,无法找到肇事者,只能自认倒霉。”月亮园的王先生说道。

“僧多粥少”私家车占道是主因

晚上8点,业主戎女士在小区内转了两圈都没找到停车位,只能将车倒入进口过道拐角处,勉强停下。”戎女士反映,自己居住的小区建成至今已有10多年,地下车位早就卖完了,不少业主只能转占地上。“小区地上停车位太紧俏了,停在小区外又会吃罚单,占用消防通道实则无奈之举。”

在蓝山庄园等小区,记者注意到,为了改善小区占道现象,不少物业公司都在通道入口处设置了可移动障碍物,“这种方法并没有多大成效,有的业主直接把我们设的石墩移开,还有人则直接停在石墩前方,彻底堵塞消防通道。”蓝山庄园物业人员说道,物业公司毕竟没有执法权,也不能强行拖移。

安全意识淡薄,存侥幸心理是诱因

在橡树湾小区,保安人员告诉记者,为杜绝占道现象,小区是人车分流设计。但近期,他们发现多辆私家车直接开进小区内,“虽然我们多次制止,但业主总以‘停一会儿不会出事’来搪塞我们。”保安人员表示,有些业主一停就是一夜。“我们小区交付没几年,地下停车位多得是,有些业主只图自己方便,总和我们打游击。”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很多业主都了解消防通道的重要性,紫薇苑的刘大爷就向记者表述过此类担忧,但一旁的牌友却笑道:“哪有这么凑巧,小区就有人家失火了!”

与此同时,连运小区的达先生向记者反映,小区西门通道被不少摊贩占据,致使环境脏乱,小区交通拥堵。

小区物业人员告诉记者,在4月份他们曾联合相关部门对该现象整治过,但最近又回潮。“主要是城管管得严,不让摆在过道,因此,大量摊贩便涌进了小区内,由于我们没有执法权,所以不好驱逐他们。”

物管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小区车辆管理确实存有难度,单靠物业公司一方肯定行不通,还涉及城管、消防、交警等多个部门。“在小区内占用消防通道,需要物业人员去协调,因为小区内停车在物业管理范围内。而在小区外停车,如果占用人行道,则归城管管,路面则归交警管。只有多部门通力合作,才能改善停车难题。”

占用消防通道耽误救援,责任谁担?

近期,江都世纪花园的孙师傅家因电路老化引发火灾,虽然孙师傅第一时间拨打了119,但不足4米的消防通道和横七竖八的私家车,让消防车寸步难行,最后耽误财产抢救,致使孙师傅损失惨重。

孙师傅的遭遇在扬城不算个案,不少业主对于消防通道被占,耽误救援向谁索赔心存疑虑。

记者就此咨询了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的张一军律师。张律师表示,如果因占用消防通道的业主致使失火住户损失惨重,那么明显该由占道业主赔偿扩大损失。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八条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物业企业有责任对消防设施进行管理,保障消防通道顺畅。张律师说道:“因为物业企业没有执法权,所以无法对占道车辆进行拖移,或对占道车主进行罚款。但物业企业必须履行自己消防职责,对占道业主进行劝阻或向公安、消防部门举报立案。”张律师补充表明,如果物业企业没有履行以上职责,则也需对失火业主进行相应赔偿。

最后,张律师建议,如果生活中遇到占道现象,业主或物业企业都可拨打110报案,根据《消防法》,相关部门将对占道业主进行警告或处500元以下罚款。(扬州物业网 尹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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