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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业主个人信息“加固”了吗?

2016-07-07 08:30 来源:扬州物业网 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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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无关

近日,扬州首例侵犯个人信息案宣判,引人关注。

【案件回放】

扬州一装饰公司女经理陈某,为提高自己的业绩,竟向他人索要扬州部分小区业主信息。扬州某网络工作室负责人刘某则通过网络,将扬州金域蓝湾、财富广场、幸福魔方、天俊华府二期等8个小区业主的房号、姓名及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共计1765条,发送给陈某。陈某如获至宝,将这些信息用于电话营销拓展业务。

近日,广陵区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陈某和刘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综合考虑两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决定给予两人一定的缓刑考验期限。据此,依法对两人均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业主信息泄露非个案

物业成“突破口”

据悉,业主信息被泄露时常发生。和昌运河东郡的张先生表示,自己时常收到装修公司的电话,询问是否需要装修,借此宣传公司优惠活动。名城运河锦园的赖女士也称,经常有房产公司的工作人员打来电话,问是否有置业打算,“有的甚至一上来就推销房产,现在看到陌生号码都不轻易接了,实在是太烦了”。

不少业主疑惑,这些公司是如何知晓自己信息的。揽月豪庭的刘女士坦言,自己平时十分注意信息保护,一般情况下决不留下自己的个人信息,“连快递单我都撕碎,深怕信息被泄露,但是还是会有推销人员电话推销,有的甚至还能清楚地叫出自己的姓氏。”

记者了解到,除了业主自身不注意信息保护而外流个人信息外,还有不少公司将物业作为获取业主信息的“突破口”。小区是强大的信息库,而小区物业公司,拥有业主信息的第一手资料,自然成为商家眼中的“香饽饽”。之前就有媒体报道过,北京一小区物业人员贩卖业主信息给一房屋中介公司,达8000多条。类似的案件在很多地区都有发生,业主的信息甚至按条数计算,这已然成为行业“潜规则”。

扬城物业严格把控

为业主信息筑“防线”

业主信息安全不可忽视,那么扬城物业是如何应对的呢?为此,记者走访了扬城部分小区。

在走访中,记者发现,大部分小区物业公司对于业主信息资料的管理都做了防护措施。西区一小区项目经理告诉记者,小区业主的信息管理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纸质文档,放置在专门的档案柜中,由专人负责保管;另一种为电子文档,在公司电脑中,已做了加密处理,所以业主信息一般不会泄露。

中集·紫金文昌的物业人员则表示,业主信息的电子档有密码,除了前台管家知道密码外,其他人员都不知道。御龙湾花园的物业人员也表示,存放业主信息文档的档案室有专人负责,没有项目经理同意,任何人都不可以随便调取业主信息资料。

除此之外,还有不少小区的物业人员告诉记者,入职前公司都会对物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严禁物业人员将业主信息泄露、贩卖出去。在平时的工作中,不少物业企业也时刻提醒物业人员做好本职工作,绝不泄露业主信息。

法律“红线”触不得

记者查阅了现行的《扬州市物业管理实施办法》以及《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发现条例里并未对“物业泄露业主信息”进行规定。尽管物业管理行业没有明确规定,但从维护业主利益、保护业主隐私的角度来说,物业有保护业主隐私的义务,不能泄露、出售业主信息。

虽说物业相关条例并未对泄露业主个人信息进行规定,但是国家法规却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进行了规范。据悉,自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明确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所以,这条法律“红线”,大家触不得。

当然,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还需要从个人做起,业主在参加各种商业活动和网络活动时,要尽可能少地暴露个人信息。还要保管好记载有个人信息的资料,不要随手丢弃。

他山之石

重庆泄露业主信息最高罚物业10万

重庆市实施的《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管泄露业主信息,由所在地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或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扬州物业网 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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