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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房管局发话 物业公司被曝光2次的后果很严重

2017-09-29 11:31 来源:都市晨报 阅读: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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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业主,物业,三者本来应该连成稳定的三角关系,但往往事实是这样的

徐州房管局发话 物业公司被曝光2次的后果很严重
徐州房管局发话 物业公司被曝光2次的后果很严重

这样的新闻……不绝于耳,怎么解决?

这次终于盼来了好!消!息!

徐州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物业,本月连开两场新闻发布会,一起来看——

9月26日☞ 关于修订和完善《徐州市物业服务行业“黑名单”制度》(2010年版)

现状:

截止到目前,我市共有物业服务企业600余家,外地物业服务企业近70家。物业在管面积近1亿平米,管理的覆盖面不仅有住宅小区、机关办公、医院、学校、工厂、商场、公园,近年来道路、河道、高铁等也纳入了物业服务的范畴。

由于我市物业管理起步较晚,发展较快,与发达城市相比,仍然存在服务不规范、管理不完善、诚信度不高、业主投诉多的问题。今年以来,国家相继取消二级以下物业资质认定和一级物业企业核定,物业行业进入了门槛降低的新阶段,物业服务行业监管模式也由资质管理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的新模式。

结合我市实际,徐州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重新修订完善了《徐州市物业服务行业“黑名单”制度》。

其修改完善的主要内容包括两点:

第一,扩大适用范围,不仅涵盖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含在徐有管理项目的外地物业企业)而且还包括物业项目经理。

第二,增加考核内容,涵盖物业管理服务的各个方面,怎么考核?

一:有重大违法违规等行为直接记入“黑名单”,包括

受到违反物业管理法规行政处罚一次以上的;

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内被新闻媒体负面曝光2次以上,且查证属实、影响重大的;

在招投标中以欺骗手段中标或明显低于市场价,恶意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

对照《徐州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考核记分标准》,被物业所在地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年度考核评比最后一名的;

对照《徐州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考核记分标准》,企业年度考核被记分20分以上的;

无正当合法理由,拒不退出物业管理项目的;

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等重大创建工作中,工作不积极、不配合、不主动、不听从街道办事处等上级统一安排部署,造成重大恶劣影响的。

二:年度考核累计记分超过20分的物业服务企业记入“黑名单”,对物业项目经理年度考核累计记分超过18分的记入“黑名单”。

怎么处罚?

凡被记入“黑名单”的物业企业,将受到以下处理:

将在徐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政务网及新闻媒体上公示;限期整改3个月,整改合格后申请批准后予以消除;一年内不得参加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物业管理法规政策进行处理。

凡被记入“黑名单”的物业项目经理,将受到以下处理:

在全市物业行业内进行通报;一年内不得担任物业项目经理参加招投标;记入个人信誉记录。

据悉,本次“黑名单”制度实施,将由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进行考核→→县(市)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形成初步意见后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由市局予以审查、公布→→整改期满后,在该局政务网、徐州市诚信网上予以公示。

本制度自8月28日起执行。

提醒:2010年下发的《关于在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建立“黑名单”制度的通知》同时废止。各县(市)、铜山区、贾汪区可根据本规定参照制定并实施本辖区的物业服务行业“黑名单”制度。

9月12日☞ 关于《徐州市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办法(试行)》

据悉,这在我市还是首次。

从今年8月开始,徐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正式启动物业星级评定工作。

据悉,在本次下发的《徐州市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办法(试行)》中,《评定办法》共计12条,制定了具体的《评定标准与细则》,适用于本市所有物业服务企业(含外地物业服务企业在我市设立的分公司)。

评定分5个等级,得分越高,星级等级越高,标准如下:

95分及以上的为五星级,90-94分的为四星级,85-89分的为三星级,80-84分的为二星级,70-79分的为一星级,70分以下的不列入星级。

怎么评?

5个步骤评定星级企业

徐州房管局发话 物业公司被曝光2次的后果很严重

(▲2017年度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评定工作从8月份开始,至2018年2月底结束,之后,每年评定一次。)

提醒:

物业服务企业星级考评分为企业基本情况和物业项目管理业绩两大部分,其中企业总体情况占50%,物业项目管理业绩占50%。

对在多个县(市)区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星级评定,根据各辖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定分值进行加权平均确定。

《办法》规定凡在申报前一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星级评定:

1. 有违法行为记录的;

2. 企业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 因物业服务管理不善

而发生业主群体上访事件的;

4. 在各类创建等重大活动中严重失误,

影响考评结果的;

5. 被记入物业服务企业“黑名单”的;

6. 其他严重影响物业管理行业形象、

有损业主利益的情况。

看完以上政府新规,有没有大快人心?

物业公司与业主间的矛盾,能否得到解决?

评论区,等你来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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