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暖捆绑、物业费随意定价、业主信息泄露……25日,河南正式发布《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把业主的权益写进前期合同,以合同的形式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活动,引导前期物业管理活动当事人通过合同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
前期物业管理,在此次出台合同里指建设单位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安全防范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对于物业管理纠纷较多几大的热点问题,我省均在此次合同中做出明文规定:
一、增加保安数量、新添摄像头、升级科技配置等,应该上涨物业费?
该合同明确,物业公司在服务期间,通过公告、信函、主动承诺等方式增加或提高的物业服务内容,应当视为前期物业合同物业服务内容的一部分,物业公司不得以服务内容增加为由提高物业服务费用。
随着物价和人工成本的提高,物业公司如果确需调整收费标准的,应当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征得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物业公司应当在征求业主意见结束后,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最终结果。建设单位、业主对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有异议的,物业应当予以书面说明调整的理由和征求业主意见情况。
二、水电暖捆绑物业费,是否有手续费?
该合同明确,物业公司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使用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或使用。
三、同一个小区物业不同期,物业费怎么定?
该合同明确,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分期开发的,相同类型的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标准应当保持一致。
四、业主隐私如何保障?
该合同明确,未经业主同意,物业不得任何公司、组织或个人披露业主的个人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