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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车辆于地下停车库被盗 小区物业是否应该为此“买单”

2014-12-30 08:30 来源:扬州物业网 人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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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还有几天就要落下帷幕了,微博上的小伙伴纷纷开始感叹时光匆匆,不舍即将过去的马年。然而,此时也是许多小偷“火力全开”的时候,为了让自己度过一个“欢乐”年,不少市民遭了秧。

一晚上十几个电瓶被偷

业主责备小区物业失职

只是一个晚上的时间,停在小区地下公共停车库的车辆就被偷了十几个电瓶,甚至还有业主连电动车都不见了踪影。小区业主表示,大家都是3月底才搬进该小区的,小偷已经“光顾”地下停车库好几次了,到了年底就更加猖狂,这使得不少业主的财产受损。业主们认为物业公司的失职给小偷有了可乘之机,这也是造成车辆频繁被盗的直接原因。

有业主反映,100多户的小区内总共只有3个保安,地下车库的监控画面也模糊不清。盗窃案件发生后,物业公司连小偷录像都无法提供。除此之外,业主们在之前车辆被盗时就已多次向物业人员反映过这一情况,希望他们能采取措施解决偷盗问题,可物业公司的无动于衷让业主们非常恼火。业主们认为物业人员不作为,对此,许多业主提出质疑:“既然这样,我们又凭什么交物业费?物业公司难道不应该保障我们的财产安全吗?”

物业回应:

业主车辆属私人财产

物业公司无需承担责任

对于业主们的说法,小区项目经理解释道,物业公司只负责公共部位的维修保养,而业主的车辆属于私人财产,不在物业公司的管辖范围内,应自行保管。小区保安队长坦言,他们每天遵循签到制度,每两小时巡查一次小区,已经尽到了保障居民安全的义务,但是小偷一般也在和他们“躲猫猫”,专挑没人巡查的时候下手,让他们防不胜防。另外,为了对付这些小偷,物业公司提出要在地下车库安装防盗门,让每户业主缴纳50元的费用,可这一做法却引起了许多业主的不满,业主们觉得这50元应包含在物业费中,物业公司不该另收。“如果小区内的任何费用都让物业公司承担,我们又哪来的钱呢?”保安队长并不赞同业主们的想法。

但是,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为了早日解决此事,物业负责人也表示,下一阶段他们一定会采取补救措施,尽快将防盗门和小区监控安装到位并增强保安巡逻力度,最后,该负责人提醒广大小区业主,大家的自我防范意识也要加强,不能单靠保安的力量。

疑问:业主车辆于地下停车库被盗,物业公司是否担责?

对于这一问题,业主咨询了扬城律师。该律师表示,业主在车库丢失电动车,关键要看业主与物业公司有没有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如果没有约定,那么物业公司就没有保管义务,但必须履行最低限度的安全防范义务。比如,物业公司的门卫设置是否符合要求、保安有无对陌生人进行必要的登记、保安是否例行正常的巡逻等。如果物业公司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以上义务,这就属于他们在管理上存在瑕疵,业主可要求其承担与物业公司过失程度相当的赔偿责任。

另外,该律师建议,物业公司在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时,业主要询问物业公司有没有与小区业委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如果物业公司没有与业主或业委会签订物业管理合同,该律师认为,业主可以拒付相关费用。因为,物业管理合同是规范当事人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依据,所以一旦出现问题,业主与物业公司可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进行解决。(物业网编辑尹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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